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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和科研机构管理处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4-03 A-A+ 视力保护色:
机构职能:

负责国家实验室及国家实验室深圳基地建设和承担相应属地管理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广东省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深圳市基础研究机构、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国际科技信息中心等科研机构的规划、建设协调和运营管理。拟订创新平台分类考核评估标准并推进实施,承担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工作。承担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研发机构、科普基地名单核定工作。

办公电话: 0755-88101663(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 陶先生
咨询邮箱: taocj@sticmail.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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