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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10279 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25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俞大鹏委员:

  《关于原创性基础研究,国家应立法保障,深圳要做示范标杆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司法局认真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面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核心研究领域,如量子科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建议深圳市长期稳定大力支持”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断加强在量子科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前瞻布局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的长期稳定支持。一是实施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2021年面向全市高等院校首次实施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每年以稳定经费形式支持高等院校按照深圳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高等院校自身发展规划,提出重点发展学科群,聚焦解决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科学问题。支持高校在量子科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自主布局,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二是建设了一批重点科研平台予以相对稳定支持,包括量子科学领域的深圳量子科学与工程研究院、新成立的深圳国际量子研究院等,新材料领域的深圳先进电子材料国际创新研究院、深圳盖姆石墨烯中心等,生物医药领域的深圳湾实验室、深圳合成生物学创新研究院等。同时,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将聚焦深圳未来十年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需要重点布局的领域及方向,完善长期稳定投入机制,推动我市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针对提案“建议深圳市人大率先立法,以人大法案形式对原创基础研究予以法令保证,对优势研究机构和杰出研究团队予以长期稳定的支持”的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已出台对原创基础研究予以支持和保障的地方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结合深圳实际,作出了不少鼓励和保护基础研究的制度设计,包括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规定“市政府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资金应当不低于市级科技研发资金的30%”,“市政府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科技人才”,“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广东省实验室等高水平基础研究平台”,“支持高等院校统筹科研资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等。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已将人工智能产业、细胞和基因产业、智能网联汽车管理、中医药等科技类立法项目纳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同时,我市近年来高标准建设了广东省实验室、深圳市基础研究机构等基础科研平台,引进了诺贝尔奖(图灵奖)科学家团队等一批高层次研究团队,在经费、场地、人才政策等方面对上述科研机构和研究团队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保障。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与财政资助衔接挂钩的机制,不断优化财政支持方式。

  感谢您对深圳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 年9 月15 日

  (联系人:李世蒙,电话:881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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