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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10378 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25 A-A+ 视力保护色:

民进深圳市委会:

  市政协提案委转来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20210378号提案《关于开辟国际协同创新模式支撑深圳科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从构建国际科学技术沟通渠道、引进海外创新人才和项目、更好集聚利用全球创新研发资源等方面提出了开辟国际协同创新模式支撑深圳科创新发展的意见建议,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支持科研主体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基本情况

  (一)布局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支持我市注册法人单位在欧美等全球创新资源富集地区建设海外创新中心,采取“先建设,后补助”模式,建立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对接海外创新创业资源,引进海外创新人才和项目,双向孵化加速海外创新创业项目。目前,已累计建设10个海外创新中心,组织路演活动、创新大赛、科技峰会等100余场,接洽科技项目2000余项,孵化海外项目200余个,构建了“源头技术-孵化加速-二次开发-项目投资-产业资源-市场对接-政府支持”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生态圈。

  (二)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是深圳促进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抓手,自实施以来,资助扶持涵盖了电子信息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取得了一大批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成果,攻克了在相应发展产业中的若干技术瓶颈,拓展了我市科研机构和企业进入国际合作与竞争平台的渠道。目前,累计支持国科技合作类项目近260余个,资助金额超1 亿元。

  (三)实施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为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亏交流合作,实施深港澳科技计划,支持深圳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市级财政资金按规定直接拨付至港澳,港澳单位可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澳三地使用,进一步吸引港澳高校、科研机构等优势科研力量参与深圳科技计划项目,强化深港澳科技创新协同合作。目前,已有5330万元深圳市财政资金顺利跨境过港投入科研活动。

  二、对提案建议的相应回复

  (一)关于“修改完善现有法规及其配套规定,并研究出台《境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逐步建立了支持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政策体系。2018年12月,我委印发《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发挥海外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渠道作用,对接海外创新创业资源,引进海外创新人才和项目。2019年7月,市政府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府〔2019〕1号),设立国际合作项目和深港创新圈项目;同年12月我委印发《深圳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鼓励深圳市创新主体与国(境)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开展合作。2020年12月,我委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支持深圳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与香港、澳门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促进科研资金便利流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产学研融合。

  上述政策举措,为我市对接吸引海外创新创业资源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接下来,我委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要求,在现有基础上,结合国际国内发展形势、政策约束和我市需求,进一步深化研究出台《境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关于“增设境外主体主导科研项目专项计划”的建议

  我市通过实施海外创新中心、国际合作计划和深港澳科技计划,推动我市科研单位和境外科研主体合作对接、资源互通。

  下一步,我市将调整国际科技合作的理念和布局,开拓新路径,主动作为突破科技封锁围堵。利用我市现有的重大创新平台、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人才网络作为基础和牵引,以互利共赢的原则务实拓展政府间科技合作关系,加强与新加坡、日本、韩国等周边国家的联合研究与产业合作,深化与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关系,研究利用民间力量实施针对以色列的技术合作项目。

  (三)关于“创设国际性科研联盟机构”的建议

  我市积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资源平台。依托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利用具有海外政府机构背景的科技组织与工商协会,为跨国公司在深投资、设立机构牵线搭桥,为海外科技商务机构和技术转移机构服务。截至目前,深圳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已累计引进了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匈牙利、以色列、比利时、芬兰、韩国、埃及、哥伦比亚、巴西、澳大利亚、瑞士、中国香港等47个国家和地区的84家境外科技商务机构及国际组织(联合国经济发展委员会)入驻。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国际创新合作新模式。鼓励境外高校、研究机构、创新型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强化我市海外创新中心在服务我市科技、产业发展的海外公共性开放创新平台作用。探索推动领军企业在行业发展前沿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发挥企业自身研发能力提升和海外公共技术平台服务双功能作用,打造海外创新中心“2.0版”。

  (四)关于“由深圳现有重点科研机构牵头,设立5至8个以吸引海外高端人才为主旨的跨国创新计划项目”的建议

  我市近年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深发展,对基础研究机构、省实验室等给予稳定资助,支持其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在政策范围内引进高端人才。

  下一步,我市将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海外引智工作力度,深化拓展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扶持具有成长潜力、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团队。拓宽人才交流合作平台,以深港科技创新合作为突破,通过联合培养博士后、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共建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等,加速推动深港科技人才交流互动、研发互助、创业互利,携手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 年9 月14 日

  (联系人:邹 健,电话:88102234;彭真,电话:881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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