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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20210368 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10-25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彭颖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市政协提案第20210368号《关于大力发展海洋科技电子产业集群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均明确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深圳市当前的重点任务之一,对深圳市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您的提案建议对我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设立海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和“打造海洋科技电子产业集群”的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围绕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2018年印发的《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海洋电子科技发展,助力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

  (一)从科技计划层面对海洋科技予以关注倾斜。目前我市科技类专项资金基本实现了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及攻关、公益性平台、创新型载体到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支持的全链条覆盖,深圳海洋产业也涵盖在扶持范围之内。海洋科技作为我市重点发展领域之一,我委亦在不断加大对于海洋科技的扶持力度,在政策范围内给予重点关注倾斜,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参与海洋科技研发,促进海洋科技发展。自2018年9月我市发布《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以来,我委聚焦海洋科技发展,加强海洋电子科技等重点领域相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支持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海洋重点领域科技研发,鼓励深圳涉海企业积极申报技术攻关科技计划项目,推动相关领域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的研发,解决行业共性需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助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步伐。近三年来,我委通过基础研究、技术攻关等科技计划项目方式累计立项海洋领域科技项目 102 项(其中2020年立项48项,较2018年增长77.8%),累计财政资助近1.7亿元(其中2020年资助7050万元,较2018年增长91.8%)。

  (二)从产业规划层面对海洋科技予以战略谋划。当前,我市正在积极谋划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大产业集群)和七大未来产业。为推动我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海洋产业集群被列为20大产业集群之一,予以重点支持。据了解,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目前正牵头委托专业机构积极开展我市海洋产业集群5年行动计划和“五个一”体系编制工作,同时制定了《推动涉海科技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措施意见(初稿)》,将以专项政策的方式引导我市信息技术等优势产业“向海”发展,目前该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按照市里分工,我委负责牵头七大未来产业中长期方案编制工作,七大未来产业当中与海洋科技紧密相关的为深地深海未来产业。目前我委按照市里统一部署,正积极开展相关方案编制工作,在深海未来产业布局思路上,着重聚焦深海电子信息技术、深海新材料、深海工程装备、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深海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技术方向,重点布局宝安(含前海)、南山、大鹏新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主要涉海区域。同时,我委将充分利用此次新一轮产业规划编制的契机,积极争取设立深海科技专项资金,增强海洋科技布局主动性,助推海洋电子科技的发展,促进更多深海科技走向产业化。

  (三)从特色园区层面对海洋科技予以前瞻布局。为促进海洋领域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培育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新优势、支撑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我委正积极探索设立深圳市海洋科技专业园区,尝试在南山赤湾片区、宝安海洋新城片区、大鹏坝光片区以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等涉海片区设立海洋科技专业园区,以重点突破、分步推进为基本原则,分步纳入,成熟一个、启动一个,以点带面,最终形成“一园多区”的整体格局,逐步构建深圳市海洋科技专业园区,在片区内形成海洋科技集聚效应,为打造全球海洋科技创新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四)从创新载体层面对海洋科技予以强化建设。海洋电子信息属于我市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我委一直积极支持组建海洋电子信息类平台载体。每年定期发布相关平台载体申请指南,并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支持深圳市海洋电子信息类平台载体建设。同时针对深圳海洋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多领域并行布局建设海洋领域创新载体。积极鼓励我市电子信息产业等各类优势创新主体向海发展,着力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截至2021年7月,我市现有涉海创新载体53个,其中国家级载体2个(其中工程实验室1个、公共服务平台1个);省级载体15个(重点实验室1个、工程中心14个)、市级载体36个(工程实验室11个、重点实验室12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公共服务平台8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个、企业技术中心1个),基本涵盖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能源、海洋生物、海洋资源勘探、深海技术等海洋重点领域。

  (五)从人才聚集层面对海洋科技予以支持促进。深圳市一直重视高科技企业发展,每年从政策、资金、土地、住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才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计划聚焦海洋科技发展,为海洋电子科技人才聚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国内海洋领域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来深发展,带动海洋领域专业人才集聚。充分利用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活动,鼓励全球海洋电子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来深创业。

  二、关于“完善建立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的建议

  2021年2月,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通过整合现有零散支持政策,并针对问题提出一揽子38条创新举措,政策覆盖海洋领域等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针对产业化服务支撑不完善,提出3方面创新举措:1.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培育技术经理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奖励,支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设市、区(园区)、重点机构“核心节点+区域分节点+专业分节点”三级有机融合对接网络,开展成果信息深度挖掘和匹配,促进高水平成果与需求企业的常态化精准对接。2.推动“知识”与“资本”无缝对接。建设全国性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对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企业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给予奖励;建立科研资金与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金融资本的联动机制,引导和促进南方创投网投资联盟成员单位对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动科研项目成果加速市场化。3.强化成果产业化服务支撑。采用“企业买服务、政府买单”的方式,实施科技创新券项目;将依托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平台开展科技研发服务,纳入科技创新券适用范围。支持举办技术领域大赛、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增加研发用房、标准厂房、定制化厂房的供应,保障科技成果中试与产业化用地。接下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的具体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指引,落实好各项举措,逐步建立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另外,我委于2020年1月正式发布实施《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鼓励我市企业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符合深圳市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需求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包括海洋科技领域相关的重大科技项目),推动其项目和成果在深圳开展后续研究和产业化的,予以最高1000万元资助。截至目前,2021年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报68个,立项支持18个承接项目,市财政资助金额共12400万元。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继续推进海洋科技建设,聚焦海洋电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加强科技研发的资源储备和积累,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发挥深圳的市场机制优势,调动本市电子信息领域的优势科技企业“下海”的积极性,着力提升深圳海洋电子科技创新的国际吸引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助力打造海洋科技电子产业集群,加快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步伐。

  感谢您对深圳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和深圳海洋科技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 年8 月31 日

  (联系人:文    莉,电话:88101265;詹迪深,电话:8812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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