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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20230299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12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贺雪琴、张燕方、付备荒、居学成委员:

  《关于设立“创新型企业家市长奖”或“市长创新奖”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工商联认真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设立创新型企业家市长奖或‘市长创新奖’,每年一届,表彰、奖励对象为带领企业创新效果突出的企业家”建议,答复如下:

  为表彰、奖励带领企业创新效果突出、在我市创新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我市已由市政府设立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下设市长奖等七大类奖项,每年评选一次。市长奖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名,授予下列个人:(一)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二)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市长奖充分激励我市企业家投身科技创新事业,激发和弘扬了优秀企业家精神。2002-2022年,市长奖共授予36人,其中23人来自企业。

  二、针对提案“颁奖日期可定为每年11月1日的深圳企业家日。由市长对获奖企业家进行表彰并亲自颁奖”建议,答复如下:

  市科学技术奖经指南发布、提名受理、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公示、征求意见和审核等程序,预计每年12月底形成奖励名单,与11月1日的深圳企业家日存在时间错位。市长奖是我市科技领域的最高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规〔2022〕3 号)规定市长奖由市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我市每年隆重举行大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大会,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获奖代表以及高校、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代表参加大会,表彰为深圳科技创新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激励科技工作者勇攀科技高峰。

  三、针对提案“奖励重在荣誉表彰,可附带若干关爱性、荣誉性福利”建议,答复如下:

  为充分发挥市科学技术奖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激励作用,释放人才创新活力,市科学技术奖坚持“物质利益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突出精神激励”的原则。市政府每年发布奖励通报,鼓励全市科技工作者向市长奖获奖人及全体获奖者学习,增强获奖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市工商联将积极吸纳获奖的企业家为市工商联执(常)委,给予政治荣誉,邀请参加政府组织的座谈、调研、征求意见会等,提供更多参政议政机会,为经济社会更好发展建言献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2〕2 号)规定市长奖奖金每名300万元。奖金免交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由支配,可用于教育、医疗、住房等生产生活方面。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委将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好我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评选和通报表彰,加强对优秀获奖企业家先进典型和事迹的总结及宣传报道,更好发挥企业家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吕林芷,电话:0755-8810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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