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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对市七届政协二次会议第20220097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10 A-A+ 视力保护色:

刘浩委员:

  市七届政协二次会议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央地合作,助力深圳建设成为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提案》(第20220097号)收悉。该提案已转由我委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我委针对提案中提及的相关问题及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从政策层面出台深圳市支持国资国企构建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办法”的建议

  深圳坚持把创新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持续发挥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紧密相连、相互促进的整体效应,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第二十一条明确提出,支持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承担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提高企业研发能力。

  (一)国资企业可以积极参加全国重点实验室培育,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为全面加强基础研究,大幅度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国家正在围绕长远发展的重大创新领域,对整个基础研究进行系统安排,从优化原始创新环境、强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原创导向、加强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创新科学研究方法和手段、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这些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同时正在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更名为全国重点实验室,围绕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突破,使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形成基础研究的梯次布局。

  (二)国资国企可以积极申报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推动海洋、新能源、电子信息等前沿科技领域创新要素向我市集聚。为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我委于2021年开始设立并执行“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资助项目”,旨在支持本市具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的企业尤其是国资国企等龙头企业,建设不独立于依托单位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载体,即“重点企业研究院”,开展基础与应用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人才培养、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活动,通过“企业出题、科研作答、政府买单”的科研立项新模式,创建更高水平创新载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15号),2021年6月28日,我委在官网发布申请指南,向全市征集项目2021-2022重点企业研究院认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经过一系列立项程序后,于2021年12月15日正式下达2021年资助计划,2022年2月24日正式下达2022 年度资助计划。其中,2021年资助15个项目,资助资金15000万元,2022年资助13个项目,资助资金12049.86万元,平均项目支持强度966万元/项。

  二、关于“出台深圳市国资国企构建政产学研用用深度融合创新体系管理办法”的建议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大幅提升深圳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创新能级跃居世界城市前列,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我委正在研究相关政策,鼓励头部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和高校、科研机构探索建立创新联合体,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围绕卡脖子问题凝练科学问题,依托产业路径图、产业图谱、技术图谱,建立分级清单,对于事关战略主动和产业安全底线的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更精准、更有力的专项研发计划。在学科交叉、跨界融合重点领域,依托现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打造跨领域、多主体、全产业链集成的产业创新生态,为产业界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原始创新成果供给。我市国企国资可结合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强芯工程、核心软件工程,以及我市相关重大专项等工程,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参与,在重大攻关工程中扩大基础研究投入,提升基础研究能力。

  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体系专题推进会。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建设以及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迈出国企改革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重要一步。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国企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企章程将从照搬工商模版的旧章程升级为纳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要求的新章程(下称“国企新章程”),国企新章程已经成为深化改革、依法治企的制度保障,也将成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新载体。深圳市国资国企可以充分利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构建深圳特色“国企新章程”,在更加健全的企业制度体系下,打破职数、职称、岗位通道的框框,在国资国企建立“首席科学家”制度,启动地方级领军人才创新团队试点建设,建立青年创新型拔尖后备人才和青年创新型优秀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机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联系人:刘颖,电话:0755-8810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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