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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报送2020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19 A-A+ 视力保护色:

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

  贵委《关于交付办理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收悉。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报送如下。

  此函。

  附件:

  1.市科技创新委2020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2.转化成实际工作措施的建议列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徐秋林,电话:88102477)

附件1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0 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通知的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我委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认真推进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委共收到人大建议案32件,其中分办件5件、承办件2 件、主办件8 件,汇办件17件,上述建议案已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全部获得人大代表满意评价。从整体情况看,建议案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结合实际、聚焦热点难点。如我委主办的《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立法意见的建议》(第20200375 号)、《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核心园区建设的建议》(第20200147号)等建议案,紧扣我委职能,密切关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调查研究、纷纷建言献策。如我委主办的《关于深化深圳市科技创新体制及科研成果转化政策的建议》(第 20200083 号)、《关于鼓励科创型企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建议》(第20200235号)等建议案,都是代表们面对新形势、在深入开展调研、站在大力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高度上提出的;既提出了产业行业的诉求,又汇聚了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覆盖面广、涉及方方面面。这些建议案基本涵盖了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涉及立法方面的顶层设计、又有涉及相关产业的具体措施;既关注服装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又关注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等未来产业;既有重点实验室等点的建设、又有园区发展模式、创新平台等面的构建。

  这些建议案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其中部分建议已转化成实际工作措施,部分入计划解决事项;这些建议案不仅有利于推动和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而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工作措施

  建议办理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也是党和政府倾听群众意见、回应群众呼声的互动过程,更是社会各界集思广益、增进共识的有效手段。我委历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所办理的建议均按时按质完成,包括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签收,会办件按规定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承办、分办和主办件均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从代表满意度评价来看,我委承办、主办和分办的15件建议案,代表均反馈为满意,满意率100%。

  在办理过程中,我委主要采取的做法和措施如下: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我委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贯彻“一把手”负责制,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年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并纳入相关处室和单位的考核。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我委对人大建议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反复征求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印发了《市科技创新委2020年人大建议办理分工表》,明确了办理责任人、程序、时限、标准和要求。对一些重大的、涉及全局、宏观性的建议案,委领导班子还集体研究,各分管领导亲自把关、督促办理;确保建议案“件件有人抓、事事有回应”。

  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建议案办理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更离不开代表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一是针对主办、承办、分办件认真做好与代表的沟通。在建议案办理过程中,我委采取座谈会、上门会商、电话交流、邀请代表一起调研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代表沟通联系,准确把握建议内涵,全面了解建议相关情况,最大程度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二是针对汇办件做好与主办单位的沟通。坚持分办、主办、承办和汇办件统一办理标准,认真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联合开展调研、分析和论证,确保办理质量。三是加强委内各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我委秘书处在分办时先明确主办处室,由主办处室牵头,会同汇办处室通力合作;同时秘书处通过催办、督办等手段,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注重工作落实。建议案办理不仅限于给予文字答复,更应着眼于解决问题、取得实效,落脚于狠抓建议的落实。我委始终把解决问题、办好实事作为建议案办理工作的最终目的,针对本年度建议案中反映出的我市当前科技创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能力解决的纳入工作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和进度安排;对方向性、探索性的建议适时融入具体政策规划的制定,吸纳和细化相关意见。在实际工作中,与代表形成合力,共同探讨落实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今年的建议案中,代表们对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我委及时吸纳了这些意见,牵头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认真落实。如针对周子友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光明科学城搭建全市转移转化总部中心的建议》(20200364号),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光明科学城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根据《意见》要求,强化与光明区政府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的合作,以组建光明国际技术转移转化中心为契机,将全市转移转化资源向光明区倾斜,大力推动光明科学城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整合大湾区技术供给资源。如针对郭丽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立法意见的建议》(20200375号),我委积极参与了市人大于2019年12月启动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草案)》起草工作;2020年4月,条例草案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审议通过,进入第二次审议程序。目前市人大法工委组织对条例进行修改,预期年内可以正式出台。又如针对宫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核心园区建设的建议》(20200147号),我市积极推进设立专门机构理顺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等工作。同时会同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围绕“培育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布局一流的科技产业,营造一流的创新生态”的发展思路,统筹做好高新区各园区的规划建设,重点推进核心园区的高标准规划;目前已完成了《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综合发展规划》、《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空间规划》等初稿编制工作。

  三、建议公开情况

  为认真做好我委办理的人大建议案的公开工作,我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5〕11号)文件要求,通过我委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上网公开,切实提高我委的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重点跟进涉及列入计划解决事项的建议案,狠抓建议案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与代表形成合力,共同探讨落实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为我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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