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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人大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213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0-31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樊成玮等代表:


  市人大办公厅转来的市人大代表建议第20170213号收悉,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扶持高科技企业应以保护科研人才及其科研成果为首要条件的建议,我委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科研人才及其科研成果为扶持的前提条件


  为建立以科研人才和科研成果为扶持先决条件的机制,近年来,我们实行了投入方式改革,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的科技投入事后补助制度,以确保科技扶持资助真正用于科技研发投入和科研成果的发明创造。2016年,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929 家高科技企业予以近12亿元的科技研发事后补贴,以确保财政资金真正投入到对科研人员和科技成果研发方面的资助。今年,我们将以深入实施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为重要抓手,加大力度推进《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各项政策进一步落地,确保高科技企业的科研人才和科研成果得到最大力度的支持和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


  二、关于制定对科研人员保护的法规


  目前,深圳市事前资助的科技研发项目,其政府资助资金,一律要求纳入监管账户,明确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以确保财政资金真正用于项目研发方面,以保障科研人员对项目经费享有真正的支配权、使用权。此外,深圳也先后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和《深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对科技研发项目经费专用于科技研发人员和科技成果的开发上、对科研人员享受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方面,做出更多有利于科研人员的制度性安排。


  同时,正积极研究出台的《人才工作条例》,正是为了保障科研人才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权益,让科研人员在高科技企业的研发、生产和成果转化方面,享有更多话语权和主导权,而不受非科研人员投资者等大股东的摆布,以充分保障专注于科技创新活动的科研人员的权益。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加大落实力度,使得好的制度真正发挥作用,让科研人员的各项权益得到真正保障。


  三、关于加大对高科技企业和高科技人才的管理和服务


  2016年,对委内处室进行职能调整,增设具有监督、评估、跟踪管理职能的项目评估处,强化对项目受理、评审、立项、拨款、项目实施和验收等的全过程管理,实施全链条过程管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科技项目资助经费真正用到科研人员身上、用到科研成果的研发上 。目前,我委对高科技企业科研人员及其科研成果的管理,可能更多体现在数据的报送和统计层面,目前尚未做到实时跟进了解该各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及股权变动情况、科研人员的去留变化情况、科研成果的研发、生产及可持续升级换代情况可能。下一步,我们将以此作为努力改进的方向,进一步加强对高科技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同时,目前我委办事窗口和各业务处室都在工作时间随时接受科研人员和专利发明人的情况反映与求助,并且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上门服务的力度,深入高科技企业听取一线科研人员反映问题困难和相关诉求,并尽我们所能为科研人才和高科技企业服务好,使得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真正成为高科技企业、高科技人才的“娘家”。


  四、加大对违规的处罚力度


  已建立了失信黑名单制度,对立项单位,出现将资金被挪作他用,参与不正当业务,脱离科技研发轨道等现象的,不仅要依法追回资金,同时将项目承担单位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关于 “建设用地违反规定出现与高科技企业发展目的和经营方向相悖等情形时,经限期整改不到纠正,或者经约谈仍无法解决时,应当追回扶持资金,收回划拨用地,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的有关建议,按照《深圳市工业和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 重点产业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高端制造业项目,由区政府与用地单位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应当包括产业准入条件、投产时间、投资强度、产出效率、节能环保、股权变更约束、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区政府应当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分别在项目建成投产、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租赁)年期届满前1年等阶段对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约定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履约核查情况,对履约考核未通过的,区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国土、产业行政主管、市场质量监管、国税、地税、证监、信用监管等部门依法依约进行处置。重点项目遴选,产业用地供应及产业监管权限在各区政府,我们将会同各区政府进行深入研究,在产业用地供应中加强对科技人才及科研成果的保护,进一步规范我市产业用地的出让及后续监管。


  我委将综合考虑你们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才及其科研成果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为我市加快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提供支撑。


  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联系人:陈望远,电话:820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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