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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084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8-05-18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李继朝等代表:

  你们在市人大六届六次会议上的第20180084号建议案“关于改进科技研发资金使用规则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在建议案中为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及强化科技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原有申报方式问题

  第20180084号建议案提及“原来的办法是,让研发单位企业先预报课题,经过筛选,再让研发项目申请,不但是重复工作,增加企业工作量和成本,也增加了主管部门的工作”。

  我委2017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共35类,其中技术攻关、基础研究学科布局、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应用示范共6类重大项目采用“先征集、再选题、发指南、后申报”的模式,其余项目采用自由申报模板。

  “先征集”环节就是从社会上征集对当前科技创新各领域高、

  精、尖的共性、前沿、关键技术选题,经我委组织专家评审,凝练课题并发布后,项目申请单位再行申报。征集环节的指南建议书只要求客观描述希望解决的科学技术关键共性问题及相关指标,申报环节对于申请单位资质、现有研究基础、研究现状等进行详细阐述。此类“从社会生产需求中来,到社会生产需求中去”的项目产生方式,广泛应用于国家和省科技主管部门的科技计划项目,是国家和省多年科技创新工作的惯例和宝贵经验总结。

  结合新时代深圳科技创新工作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我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手不够的现状,我委2018年采用“先征集、再选题、发指南、后申报”的模式申报的项目仅保留了技术攻关项目和基础研究学科布局项目等二类。

  二、关于评审方式问题

  您的建议“应该在科技研发项目评审上,去除主管部门的行政评判(经常说的入围资格评判),一律由七人以上的技术专家组评审”,给我委相关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方向。自2017年起,我委重大项目,例如孔雀团队、技术攻关、基础研究学科布局、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科技应用示范等项目,选取七个及以上专家评审,采用“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取平均分”的方式确定专家分数,立项综合分数中,专家分数权重为70%。大幅降低了处室的分数权重。考虑到专家评审仅对书面材料进行评审,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我委安排现场考察,对申请单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处室分数占综合分数的30%。

  三、关于处室不参与评审流程问题

  您的建议“主管处室只负责业务流程规范化工作,不参与审批流程”,为减少处室裁量权,提出了全新的思路。

  按照目前我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改革思路,政府部门到2020年底前退出70%的产业类专项资金分配,转由市场化运作或按市场机制评审。我们也启动了科技计划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对主管业务处室工作的管理,业务处室更多地负责项目评审的业务流程的规范化、向专家做好政策解读和评审要求说明。

  四、业务流程规范化工作

  您的建议“科技研发资金使用规则由市财政局、市科协、市科创委、人大科技组等部门联合制定,而不是由科创委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执行”。

  我委和市财政委将切实落实资金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规范科技研发资金使用,市财政委正在牵头制定《深圳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委也组织修订新版《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上述文件均为部门规范性文件,按照程序需要征求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实施。

  五、关于科技中介收费的建议

  您的建议“严格要求社会服务机构收费不能超过3%,服务内容限定在材料的规范,材料准备等实质性事物服务,严禁做主管部门的关系工作干扰公正;对社会服务机构执行回避制度。”

  我委对中介机构尤其是个别不法中介机构,采用非法手段,骗取高额比例科技专项资金的现象,深恶痛绝。这是影响深圳市科技创新生态环境的毒瘤,造成了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给深圳市科技创新事业带来了恶劣影响。

  针对个别不法中介机构,我委在职能范围内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按照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印发的《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我委积极配合市编办开展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推动中介服务市场更有活力、更加有序、健康发展,促进行政职权更加规范、高效、更加透明运行。

  (二)在我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均明确指出“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杜绝中介机构借用我委名义进行业务宣传。

  (三)推动科技计划改革,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分权制衡的科技计划立项流程,减少我委工作人员自由裁量权。

  (四)加强与各省科技部门间的专家评审业务交流,委托异地专家评审。

  (五)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进一步明确专项资金申报标准和程序;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技术,实现科技研发资金审批全过程透明、可视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除涉密项目外,信息主动公开,消除申报单位与资金主管部门的信息不对称,铲除不法中介滋生的土壤。

  我委将进一步研究针对不法中介的相关政策,遏制住不法中介顽疾。再次感谢您对深圳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关心与指导。

  特此致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联系人:殷 杰,电话:881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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