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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190086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7-23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魏玮等代表:

  《关于扶持深港创新科技企业, 加强打造大湾区创新高地的建议》收悉。建议从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地位入手,围绕做好大湾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提前布局深港产业创新合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股权创投政策整合、加快完善“科技金融+新兴产业+创新项目”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优化创投金融供给质量成立创新投资基金等方面提出了十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魏玮等代表关于扶持深港创新科技企业,加强打造大湾区创新高地的建设,符合我市金融、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导向,符合我市金融、科技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功能定位,有关深化拓展深港合作、推动创新要素合理流动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探索深港合作新机制等建议对深圳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具有借鉴和重要指导意义。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市成立了推进粤港澳大湾区

  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香港特区政府也成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办公室,作为统筹协调大湾区建设的常设机构,从组织架构、管理目标等方面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深度合作。

  现就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府扶持力度,建立引导规划政策,做好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

  目前深圳市正在稳步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规划建设,拟将深港合作区打造成为深港科技产业合作的先行地和示范区,已初步形成合作区深方区域总体规划、科技产业规划、交通规划和空间规划等“1+N”规划体系。

  下一步,市发展和改革委将在相关规划上加强与香港主导的“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建设方案的衔接,支持在合作区周边或深圳市其他地区开展产业配套和支撑设计,为合作区内深港科技创新项目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设施,打通深港两地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二、关于布局深港产业创新合作,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深圳作为全国创新之都,享有在珠三角制造业腹地及毗邻金融业发达的香港等地缘优势,借力深圳得天独厚的产学研优势,我市发改、科创、工信等部门积极打造创新体系,加快制造业创新的建设。目前我市已经成立石墨烯、智能海洋工程和太赫兹制造业创新中心并设立重大科技产业专项,鼓励和支持以应用端为驱动的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加快各产业标准化、高端化、规模化和集群化发展进程。一是市发展和改革委2018年已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将积极支持相关企业申报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扶持计划,为深港创新科技企业发展提供必要支撑。

  二是针对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领域持续开展“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计划、产业服务体系项目计划和产业应用示范推广扶持计划。该批扶持计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定期公开发布新兴产业专项申报指南,详细列明了申报流程、办理条件,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战新产业项目,并将按照相关项目立项及审批程序对符合资助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以持续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构建产业创新平台,打造大湾区创新高地。

  三、关于成立深港科技创新投资基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孵化加速提供资金资本

  一是推动出台促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的专项政策。我市结合区域产业布局,为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机构在政策扶持和资金引导等各个环节提供全力支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推动出台了《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业态给予包括一次性落户奖励、新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贴等支持政策。此外,为构建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发挥创业投资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起草了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并提请市政府审定。2018 年12 月,市政府正式印发《深圳市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18〕27 号),将通过丰富创业投资主体和资金募集渠道、完善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服务体系、拓宽和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渠道和机制、推进创业投资双向开放、优化创投产业空间布局、优化创业投资监管和市场环境等系列举措,建立健全“募、投、管、退”全生命周期的创投生态体系和“通、聚、税、人”整体政策环境,致力于将深圳建成创投资源集聚、产业要素完备、综合营商环境一流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城市,助推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二是设立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和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等领域,2015 年,我市设立了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截至2018 年底,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总规模达4500 亿元,引导基金承诺出资1658 亿元;引导基金参股的母基金和直投子基金合计投资项目1482 个,其中投资于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互联网及高端制造的项目数量达1190 个,占投资项目数量的80%,引导基金对子基金重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产生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极大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此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积极推动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提出关于设立首期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关问题的请示,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通过。2018 年3 月24 日,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揭牌暨签约仪式举行,正式宣布成立并运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由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设立,首期规模为50 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 年12 月底,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承诺出资25.6 亿元,并完成首期出资5.635 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加速培育我市天使投资、早期投资,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

  三是持续打造产业阶梯基金集群。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市国资委等部门积极指导深投控等市属国资国企制定并实施“圈层梯度、一区多园”战略、基金群等战略,服务我市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通过立足“高端科技资源导入+科技园区+金融服务+上市平台+产业集群”五位一体的商业模式,实现创新要素的多维流动融合,打造全球高端创新要素引流体系,促进我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孵化和创新资源整合集聚。深圳市深入打造基金群战略,创新构建了涵盖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国资基金群,基金群总规模超过3000 亿元,形成了深创投、远致富海等一批创业投资领军企业和股权投资优势企业,培育扶持了一大批创新型企业,有效提升了我市产业、企业的竞争力,推动了粤港澳大湾区投资生态体系的发展。

  此外,我市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积极打造前海深港基金小镇,作为中国自贸区内第一个基金小镇,旨在为深港两地基金企业提供一流标准的物理聚集区,为深港两地金融和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撑,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和深港合作的金融发动机、资本助推器。

  四、关于借力香港高校产学研优势,联合开展科技和创业发展战略研究,助推两地优秀创新资源流动融合

  深港是大湾区三极之一,深港合作近年迎来新的重大战略机遇,强化深港科技创新合作,推动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可以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供重要支撑。

  一是探索建立深港科技融合发展长效机制。2007年深港两地政府共同签署了《深港创新圈合作协议》,建立了深港创新及科技合作督导会议制度,由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和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共同担任主席,成员包括两地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科技机构代表。每年召开一次高层会议,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深港两地政府间已签署的与创新和科技合作相关的各项协议、备忘录、意向书的推进与落实。2007-2012年共举办了5届督导会议,极大推动了双方合作的深入开展。科技部与香港特区政府间也建立了“内地与香港科技合作委员会”工作机制,深圳是成员单位之一。

  二是加强香港高校与深圳政府、高校、研发机构等广泛合作,推动两地科技资源的深度融合。

  其中,在高校合作层面:6所香港成员院校在深设立了驻深事业法人机构——大学研究院(6所指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4所高校在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兴建了产学研基地,共计占地面积2.6万㎡,建筑面积6.5万㎡,总投资约4亿港元,现已全部投入使用;香港大学和香港浸会大学也建立了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中心。据统计,6所香港院校累计在深联合培养各类人才9808名:其中博士后58名、博士236名、硕士2741名、职业技能及定单培训3265名,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306次,在深设立科研机构64家,研发项目约1533个,转化成果及技术服务371项,获得专利170项,发表论文1231篇;孵化企业156家。香港科技大学在深创办企业23家,包括大疆创新、幻音科技、固高科技、万音达科技、艾合石科技,其中,成功孵化的大疆创新是全球领先的无人飞行器控制系统及无人机解决方案的研发和生产商,客户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幻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在香港主板成功上市。香港中文大学现有11家入孵企业入驻香港理工大学产学研基地,2018年3月,其孵化的AI医疗行业领先初创公司视见科技,完成了由深创投领投的总额为1亿元A轮融资。香港城市大学在深设立包括爱瑞思、千里眼等3家企业。香港理工大学自2001年以来已有38家入孵企业入驻香港理工大学产学研基地。

  下一步,市科技部门将聚力首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实施的申请工作。按照《关于推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首批先行先试政策落地实施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强与科技部的沟通,积极争取简化科研样本、实验试剂和遗传资源出入境,对香港科研资源进行调查摸底,支持香港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首批先行先试政策尽快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落地实施。

  五、关于两地科技企业、外商研发机构等在深圳享有同等政策,建立务实高效的知识产权合作联动机制,促进两地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其中,在两地创新型企业、研发机构和高校享有同等政策方面:2018年6月,市科创委联合市财政委印发了《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18〕3号),根据国家鼓励香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相关科技计划的原则性要求,借鉴科技部将科研经费拨付到香港的做法,扩大“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类别。除深港联合资助项目(A类)之外,新增了深圳单方资助深港合作项目(B类)、深圳单方资助委托研发项目(C类)、深圳单方资助的香港研发项目(D类)3项项目类别。其中,B类项目包括A类项目内地与香港双方未通过但深方评审通过的项目,扩大了项目征集覆盖面;C类项目由深圳市科创委公开征集课题后向香港申请单位发布,由香港申请单位委托研发,体现了项目征集的“深圳意愿”原则;D类项目由香港申请单位独立提出申请,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归香港申请单位所有,但须授权深圳市政府部门和非营利机构无偿使用,此类项目将香港的基础科研力量纳入了深圳市的科技计划体系。新增类别允许资助资金跨境使用。B类项目由深圳申请单位提出申请,香港申请单位作为合作单位,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可依据双方立项合同在深港两地开支;C类项目由香港申请单位申请承担,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完全归深圳市课题提出方所有,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直接拨付至香港申请单位账户,允许资助资金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两地开支;D类项目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同样直接拨付至香港申请单位账户,允许资助资金依据立项合同在深港两地开支。至2019年,深港创新圈项目联合资助13个,单方资助5个,累计联合资助90项,深圳单方资助224项,共投入资金超过4亿元,催生出固高、贝特瑞、北科生物等行业龙头企业。香港6所高校在深机构累计承担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科技项目1533项,获得支持经费12.55亿元。这为深港科技资金双向流动提供了有益探索。

  在知识产权应用、保护及融合方面:一是依托香港、深圳现有金融政策,加大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力度,争取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证监委支持,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深港两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及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推动在深交所、港交所发行知识产权证券产品。二是加强与香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评估机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筹备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促进发展联盟。三是利用深圳人才优惠政策,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吸引香港知识产权高端人才来深圳就业和创业。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的优势,加强深圳、香港大学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大力,推动深圳大学与香港各高校签订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合同协议,培育一批懂技术、懂法律、熟悉国际国内知识产权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四是牵头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争取举办地落户深圳,提升深圳市知识产权品牌效应。支持深港共建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探索在福田河套地区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推动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粤港澳大湾区搭建知识产权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深港知识产权交易提供公共服务。五是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探索引进港、澳地区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部落户福田河套片区,享受河套片区税收政策。支持香港、澳门等地区与深圳合作共建专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探索在福田河套地区放宽对专利代理机构股东的条件限制,新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允许不超过五分之一不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年满18周岁、能够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工作的中国公民担任股东。六是在深圳市政府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专题数据库,完善深港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支持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港知识产权数据公司、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搭建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供精准的定制化服务。七是加强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的执法合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建设,依托互联网等手段,及时交换情报、快速反应处理,探索建立线上线下一体监管、境内境外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适时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八是探索建立深港之间常态化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借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及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两个支点,推动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人才培养、专业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建设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有关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合作的工作要求,认真参考借鉴建议提出的有关内容,增强核心引擎,争当排头兵,着力优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为深港两地深港创新科技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撑,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携手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再次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联系人:梅秦源,电话:881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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