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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30486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9-14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郑华玉、苗向、潘艺、黄勇峰、邱宣、王婷、杨凯越、张清明、郑海俊、林海东代表:

  《关于打造光明区环中山大学国际创新街区的建议》收悉,针对议案中提及的“搭桥梁,定机制,服务成果转化”的建议,我委认真研究,现就建议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充分发挥深圳虚拟大学园高校资源集聚优势,搭建技术转移桥梁。深圳虚拟大学园目前聚集了68所国内外知名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内地著名高校。多数高校深圳研究院设有专门的技术转移中心以及专业团队,在与院校本部的资源对接中发挥“技术经纪人”的角色,将院校本部的科研资源与深圳市的市场需求高效对接起来,实现市校间的协同创新。2023年将推行市区两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在光明区等新设区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二级登记点),方便相关单位申报技术合同资助。同时,支持虚拟大学园高校深圳研究院在光明区设立技术转移分中心,推动光明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二是突出基础研究先导性地位,在“从 0 到 1”方面进行深圳探索。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关注和投入基础研究,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达7.25%。优化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机制,通过市区联动,实现大型科研仪器 100%开放。2023年全面实施基础研究“深研”规划(2022—2030年),实施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突出原创,探索建立长周期和择优滚动支持模式,支持打造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

  三是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加快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出台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政策措施,深圳市海洋生物新材料中小试基地等第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陆续挂牌,建设概念验证中心7家和中小试基地19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累计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超过200件,转化合同金额超过6000万元,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显著提升。支持各类科研机构建立“实验室+产业化公司”“发明人带头投入+投融资专家参与”“研发团队+管理团队分享股权”机制,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成果孵化体系。2023年将建设技术转移机构、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等20家,提升科技服务对产业链价值链向高端迈进的支撑力。

  四是培育一批专业性强、特色明显的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支持科技成果在深圳转化和产业化。进一步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分类指导,提高深圳市科技创新和技术转移服务水平,夯实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成果转化”环节。2023年新编制《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3〕2 号),新增对新认定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培育、技术转移特色基地培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育的资助;拓宽高校技术转移类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向深圳企业输出技术或成果;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打造平台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鼓励技术转移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独特商业模式、特色经营,打造核心竞争力。

  五是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人才创新发展环境日益完善。以“人才链”构筑“创新链”、赋能“产业链”、撬动“资金链”,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智力支撑。完善《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优化科技人才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 制定打造全球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向往集聚地行动计划。强化“放管服”改革,升级区、街道级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站功能,推广我市外国人就业居留“一站式办理”工作模式,建立覆盖至全市的外国专家服务体系。2023年,力争培育青年科技创新人才1000人以上;高标准建设深圳科创学院,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复合型创业人才100人以上;加强成果转化人才引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置专职从事成果转化工作的岗位,更好地服务成果转化。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4月30日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5-2655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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