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菜单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 > 2020年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25 A-A+ 视力保护色:

  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次全会决策部署,以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为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和保障我市科技创新稳步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引领作用。前三季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9667亿元,同比增长2.8%;实现增加值6884亿元,同比增长2.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06件,约为全国平均水平8倍,全市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稳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我委邱宣书记、永生主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汇报,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迈入法治化轨道;组织开展“以案说《民法典》”专题讲座,推动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按要求向市依法治市办书面报告我委主要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学法用法守法情况。

  二、全面部署和落实年度工作。一是继续优化调整行政职权。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动态调整行政职权事项,新增事项16项,变更取消事项31项,承接事项2项;梳理所有行政职权事项37个,全部纳入权责清单系统管理,向社会公布并按标准实施。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前移政府服务窗口,在南山、龙华、坪山等区的部分街道设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站。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资助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整合成“一件事”;启用外国人就业居留事务服务中心,将外籍人士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一次办”,大幅提升审批效率。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扩大“无纸化”申报事项范围,截至目前达到18项。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科技研发资金拨付方式,对项目资助100万以上的,立项时拨付5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中期评估项目193个。强化项目关键节点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后绩效评价、资金绩效自评、社会效益性深入自评等绩效评估。清理超期未验收项目923个,已妥善处理237个。对28个项目追缴资金613.96万元,有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完善科技管理服务制度体系一是高质量推进科技创新条例立法。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坚持问题导向,以先行示范区的高标准推进立法创新,全程参与《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起草工作,组织梳理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形成近30万字的文件汇编;协调组织多场立法座谈会,广泛邀请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代表参与;积极与市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交流沟通,对重要条款的内容和具体表述反复斟酌,不断修改完善。二是持续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一类项目一个管理办法”“成熟一个制定一个”的原则,组织制定科技计划改革配套管理办法,2020年出台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等14个规范性文件,项目评审、审批等环节进一步规范,科技管理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三是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规范民事合同和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管理,明确工作职责,防范法律风险。实行廉政承诺书及申报承诺书制度,防范利益输送、“黑中介”等风险。四是做好制度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等专项清理工作,对《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部分条款提出修改、废止的清理意见。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建立互联网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实行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编制和公布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目录。落实内部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专题栏目,方便社会公众查询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提出意见建议等。二是推动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常态化。对深港合作园区深方园区科技创新规划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决策事项,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反馈采纳情况。对海外创新中心建设、技术攻关专项管理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三是按要求管理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市政府305号令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制定出台我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履行审查程序。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法律顾问单位,对科技政策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签订、信息公开、诉讼复议等事项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为决策提供支撑。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项目管理监督机制。成立专门的管理监督部门,严格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验收的管理,对骗取科研资金、违反科研诚信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二是对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对菲鹏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尚善循环治污有限公司等科研失信责任主体,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决定,通过判定项目验收不通过,诫勉谈话、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措施,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惩戒。制定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规范科研领域诚信管理。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管理机制,对相关当事人在申请科技项目时予以自动限制,目前已收录246条科研诚信异常信息。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与验收办法,加强过程管理、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新冠疫情期间,发布科技计划项目延期验收通知,依规妥善处理项目承担单位验收事宜。在互联网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开事前和事后执法信息、行政执法数据;制定公布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基本实现对清单中的事项法制审核全覆盖。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管理。将我委执法事项纳入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双平台,录入汇集行政执法数据,为“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目标提供支撑数据。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成立专门部门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下开展内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评审权与立项权相分离,执行权与监督权相制衡的内部监督机制。逐步降低业务处室自由裁量权。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100%。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创新型产业用房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审计工作,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43个,正在整改9个。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廉政监督员,2020年廉政监督员参与生物医药可持续发展专项课题征集论证会、第三批技术攻关重点项目评审等监督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成效和法治成效。四是加强政务公开。深化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部门财政预决算不断完善公开程序、标准、要求。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畅通信访渠道。调整信访工作流程,做好群众信访投诉处理,协调解决来文、来邮、来电的问题投诉等197件(其中办结186件,办理中11件),未发生群访、闹访,更无去市、赴省、进京上访等事件。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020年办理我委成立以来第一宗行政诉讼案件,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修友、我委副主任邓晓俊出庭应诉,当庭回应具体诉求。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依法按时限办理复议案件,截至目前,办理复议答复2宗,其中维持1宗,撤销1宗。四是加大普法力度。在 “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制定活动方案,利用中心书城广场城市U站平台,开展科技创新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引导和支持其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八、加强法治政府组织保障和机制落实。一是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设立专门法制机构,配备2名法制审核人员,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二是开展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将法律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分别举办以民法典和科技创新条例为主题的培训讲座,组织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参加学习和考试合格率均为100%。组织新入职和试用期转正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仪式,培养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三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课程学习及行政执法知识考试,目前,我委通过市政府行政执法考试52人,占全委机关人员比例60%。

  2020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对照更新、更高的要求,也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科技资源配置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对科技资源的宏观统筹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需进一步强化。三是科技管理方式的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以适应快速增长的科研资金和日益复杂的创新活动需求。

  2021年,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学法普法,加强执法,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法治在谋划未来科技产业布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中的支撑保障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立法和实施工作。围绕科技创新条例,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工,定期汇总通报,推动条例落实落细落到位,强化运用法治方式支撑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发挥职能部门作用,配合市人大推动深港创新合作区深方园区、人工智能和生物领域立法。

  二是加强科技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全链条管理制度建设,着重解决专项审计、绩效评估,信访投诉中反映出的项目申报、过程管理、考察验收等难点问题,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科技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策管理。梳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立改废”工作。制定行政决策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流程,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格式化。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制定行政检查工作方案,探索将科技计划项目抽查纳入行政检查范围,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各项要求。

  五是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出台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建立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责任人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创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六是推进学法用法普法。安排两次专项法治培训,强化全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落实普法责任,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月等活动,面向企业和公众宣讲科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