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菜单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集指南建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2-22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征集有关部署安排,《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的通知》已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官网正式发布。

  为做好我市相关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遴选并认真审核报送,如超限项推荐,将予以退回。现将重点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前端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进行凝练。

  二、推荐单位

  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广东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并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获批立项。推荐单位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高质量推荐指南建议内容,注重人才梯度的培养衔接,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议。原则上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

  三、征集数量

  本次指南的征集采取限项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每个推荐单位原则上可报送1项指南建议;2021年度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每超过20项可增加报送1项指南建议。此类上限为10项。

  (二)国家实验室可增加报送3项(不含国家实验室分基地);广东省实验室可增加报送2项;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部)的依托单位可增加报送1项。该点与第一点限项可叠加累计。

  (三)同一单位同一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项。

  四、征集时间

  2022年2月25日~3月15日。

  五、征集方式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征集样表详见附件1,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联系电话

  (一)广东省科学技术厅:020-83163881

  (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0755-88102181

  未尽事宜,请登录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815577.html)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广东)指南建议征集表

  2.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