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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提名工作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26 A-A+ 视力保护色:

  (一)相关人员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完成填报、提名等工作,在线提交附件材料和签字盖章扫描件。

  相关人员按照《2023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四类奖项提名工作指引》(附件1)的要求填写或审核提名材料。提名书填写应当真实、可靠、完整,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严格按规定字数、页数填报。

  (二)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应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等),其获得批准时间达到2年以上(即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批准)。

  (三)列入国家或省市级科技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提供结题验收证明。

  (四)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完成人合作完成的项目,必须提交完成人合作关系证明、出具合作完成的证明材料。

  (五)技术发明奖项目和第一完成单位为企业的科技进步奖项目,还需提交:

  1.项目应用情况和经济效益佐证材料。指用于佐证应用情况和经济效益的客观材料,如验收报告、用户报告、技术合同、销售或服务合同、检测报告等。应用单位出具的相应说明或证明可以作为佐证材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应提交客观佐证材料,如到账凭证或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

  2.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统计范围为项目整体应用推广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包含项目已整体应用推广的产品名单、形成的收入、毛利额、上缴税金等,分年度统计。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由项目完成单位自行选定。专项审计报告首页须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

  (六)项目受理时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市长奖提名单位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提名书,上传电子扫描版附件材料,并填写提名意见。系统生成PDF格式提名书后,打印“签字盖章页”。完成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完成提交后,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2.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第一完成单位填报人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提名书,上传电子扫描版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完成单位公章)。填写完成后提交至提名者。提名者审核提名书,填写提名意见并提交后,系统生成PDF格式提名书。第一完成单位打印“签字盖章页”,完成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完成提交后,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

  3.提名专家、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提名单位、完成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4.完成人、填报单位、提名者应对填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奖励,并将相关单位及个人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提交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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