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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做好专家库信息更新及扩容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02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经过多年的征集入库及建设更新,已具有一定的规模,为指南论证、项目评审、结题验收等业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为提高科技项目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规范科技项目评审专家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我委拟对专家库的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及扩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工作事项安排

  (一)完善及更新已入库专家信息

  各单位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部分已入库专家账号存在信息不完整及信息待更新等情况,现需各单位将有关情况向已入库专家进行反馈,由专家本人完善及更新相关信息。操作如下:

  已入库专家(推荐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review.sz.gov.cn/,点击“退回修改”,填写退回登记表,退回理由建议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填写退回理由后先点击保存,再点击提交审核,退回成功后可以更新及补充个人资料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单位管理员审核后重新申请入库。 

  (二)征集新入库专家

  为满足科技管理的高标准及高要求,提高科技创新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及动态化,我委现面向各单位再次征集符合入库条件的各领域科技专家进入专家库,新入库专家征集要求及填报程序请参见如下链接:

  一般专家库: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2913020.html

  重大专家库:http://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2912680.html

  三、填报注意事项

  (一)为提升专家与项目匹配的精准度,“所在单位”一栏须与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名称一致,请勿在单位名称中填写部门或院系信息;

  (二)专家个人信息务必如实完整填报;

  (三)如已入库专家有离职情况,请单位管理员在系统“专家已审核”中,点击“退回修改”,并通知相关专家完善个人信息;

  (四)单位和个人务必对专家信息认真核对,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保证高效的配合我委开展本次专家库的信息更新及扩容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指导专家完成信息更新及入库等工作。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755-88100097

  电子邮箱:zgczjk@sticmail.sz.gov.cn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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