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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新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科技统计调查单位摸底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13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年度科技活动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真实反映我市科研机构研发投入情况,根据科技部要求,我委将组织开展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库核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全市纳统和拟新增的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非企业单位。

  二、新增机构纳统条件

  (一)必须为独立法人;

  (二)必须为非企业单位;

  (三)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四)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五)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必须为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BA17范围为73-75),即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主要(50%以上)来自科技活动;

  (六)单位需达到一定规模: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达到100万元。

  三、报送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于10月31日前将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馈至weiys@szfti.net,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0755-83539705。

  附件:2023年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申报入库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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