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要求,我委编制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主要通过深圳市政府在线、深圳市科技创新委门户网站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深圳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综合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微信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深圳科技创新有关政策和举措,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依托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2022年,我委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逐步健全网站栏目,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在线办事效率,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进一步优化委网站首页布局,将公众关注的结果公示、状态查询、在线办事、政策解读、专题专栏等放在更为醒目位置,认真维护数据公开栏目,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便于群众查阅相关统计数据。目前,委门户网站设有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科技服务、公众参与、党建园地等5大板块,专设“外国人才服务”专栏,并在“公众参与”栏目设置主任信箱、在线访谈、民生实事、意见征求、业务咨询、信件答复、监督投诉子栏目,加强了我委与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沟通交流。2022年,网站访问量8073757人次,通过网站主动公开1402条信息,其中概况类信息43条,政务动态信息661条,其他信息625条。以上政务公开数据,凸显了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
2.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根据业务情况,我委积极举办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活动,举办在线访谈活动5次,征集调查4次,发布政策解读9篇,收集到很多宝贵的公众意见和建议。
3.依托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
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深圳科技创新”建设,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两大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加强与网友互动。累计发送新浪微博98篇,关注粉丝8734人;累计发送微信469篇,关注粉丝101512人。
4.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
2022年,我委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公众可通过我委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网站、202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查阅有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政府门户网站常年设置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或者在12345热线电话系统依法申请信息公开业务。据统计,2022年度网上申请16件,总申请(含其他渠道)16件,15个工作日内(含当场答复)1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2022年网上申请比2021年增加6件,主要是人民群众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信息公开的需求越来越强。我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业务事项公开情况
根据行政审批改革结果,我委业务事项42项,其中行政许可类行政职权事项1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确认类事项9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深圳市科学研究机构确认服务、深圳市科普基地及其科普活动确认服务、深圳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免税资格确认、申请招标拍卖挂牌使用高新区土地竞买人入围资格审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资格确认、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定5项(市长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配套奖励),其他行政职权事项23项(科技计划项目及科技研发资金管理使用20项、市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共服务类事项1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委将高企认定、园区管理、加计扣除、科技统计、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科技专家、科技成果、科研机构、软科学成果、创新载体(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等)、信用信息双公示等重点便民服务做成专栏,提供相关名单及介绍等。
(五)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领导机制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市科技创新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王有明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所有委领导,领导小组在秘书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成员由委机关各处、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2.建立健全制度
严格执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程序、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和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评议、保密审查制度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
3.明确信息公开内容
遵循严格依法、公开公正、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除少数涉及国家、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外,其余如“部门领导介绍、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通知与公告、部门业务工作开展的最新动态、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信息或实施细则、科技创新相关规划信息及执行情况、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部门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决算及执行情况、部门业务工作、重点工作及热点工作相关的专题专栏”等均列入信息公开目录范围,及时予以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科技信息发布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速度、规范性等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条例》的各项要求,遵循《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制度,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