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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增至31个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5-09-17 A-A+ 视力保护色:

深圳晚报讯(记者 苏静)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数已正式增至31个。本次调整包括增加公明水库、新增东深供水—雁田水库、香车水库、东涌水库、洞梓水库等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将2006年相关文件确定的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从总名单中移除。

调整依据文件为最新印发的《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文件显示,五个新增水源保护区均各自再细分为一、二级保护区。其中公明水库位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正常蓄水位66.70米,保护区面积11.76平方公里,该水源一级保护区包括水域范围和陆域范围,其中水域范围指水库库区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陆域范围指水库正常蓄水位向陆域纵深200米左右的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8.32平方公里;该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集雨区范围,划为公明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面积3.44平方公里。

除新增的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本次印发文件所确定的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还包括东深供水—深圳水库、铁岗水库—石岩水库、西丽水库、长岭皮水库、梅林水库、茜坑水库、松子坑水库、赤坳水库等26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相较之下,此次被除名的“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在水质保护目标上相对较低。在我市2006年印发的《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6〕227号,下简称“2006年相关文件”)中,观澜河流域水源保护区仅有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且二级保护区内观澜河干流(始于上游民治河段)和主要支流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据悉,本次印发的《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遵循保障人体健康,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满足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等原则,此前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前述2006年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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