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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报送2021年项目年度报告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30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有关要求,请2020年度和2021年度深圳市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以及2021年度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和筹建启动项目承担单位(详见附件),于4月15日(周五)18:00之前,在我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过程管理——年度报告模块提交2021年项目年度报告。逾期未提交的单位,我委将无法按计划按进度拨付项目续建资金,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时提交,已提交单位可以忽略此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及其承担单位清单

  2. 2021年度深圳市重点实验室组建和筹建项目及其承担单位清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电话:88102181, 8810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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