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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新区生物孵化器2022年第1批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12 A-A+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情况及其房源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生物孵化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支持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专业孵化器,是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拟招租房源信息  

 序号

房号

面积

用途

配套设施设备

备注

压缩

蒸汽

纯化水

空气

1

1-204

80.36

办公室






2

1-205

85.47

办公室






3

1-206

92.28

办公室






4

1-207

64.46

办公室






5

1-308

63.34

办公室






6

1-310

63.34

办公室






7

2-109B

505.6

实验室



8

2-207A

102.06

实验室


9

2-301A

156.98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0

2-301B

42.1

办公室





11

2-305A

157.62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2

2-305B

46.74

办公室





13

2-307

82.83

办公室






14

2-308

82.83

办公室






15

2-401A

158.92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6

2-401B

42.62

办公室





17

2-404A

159.57

实验室


整间出租

18

2-404B

47.32

办公室





19

2-406

167.71

实验室



20

2-408

158.48

实验室



21

2-411

41.58

办公室






22

2-412

328.34

实验室



23

2-501A

159.88

实验室


整间出租

24

2-501B

42.88

办公室





25

2-502A

160.54

实验室


整间出租

26

2-502B

47.61

办公室





27

2-504A

160.54

实验室


整间出租

28

2-504B

47.61

办公室





29

2-505

159.44

实验室



30

2-506

327.68

实验室


31

2-507

336.26

实验室



32

2-508

41.83

实验室




33

2-509

330.33

实验室



34

2-510

334.81

实验室




合计

4879.96








  (三)租金: 60元/平方米/月

  (四)租期:5年

  (五)装修免租期:1个月,免租期间须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装修:各层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等办公区域已装修,办公室已简装,实验室为毛坯房状态,入驻企业以现状收房,需自行装修。

  (七)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设备服务费等其它费用按大楼统一标准另行收取。

  二、政策依据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

  三、可申请房型

  可申请办公室、实验室,原则上申请不超过2000平方米。

  四、产业扶持方向

  (一)生物制药;

  (二)高端疫苗;

  (三)高端医疗器械和诊断试剂;

  (四)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等新型医疗技术。

  五、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未曾在深圳购买产业用地,或购买产业用地但未办理产业用房建设竣工验收的;

  (三)产业用房租赁情况,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新租:目前未租赁市科创委创新型产业用房的;

  2.换租:已租赁市科创委创新型产业用房,需要换租至生物孵化器,申请租赁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原租赁面积且承诺在租赁申请获批后一个月内办理原产业用房退租手续的;

  3.扩租:已租赁市科创委创新型产业用房,且注册地为生物孵化器,需要增加租赁面积的。

  换租和扩租不受本租赁通告第四条的产业扶持方向限制。

  (四)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扩租企业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拖欠房租超过30天。

  (五)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相关规定。

  (六)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存在现实或者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六、受理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在线申请(初审)

  企业须统一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https://pnr.sz.gov.cn/d-cyyf/web/noticeDetaidls.jsp?type=2&noticeId=545a6993bfb94e19ae91117cef3c677c&noticeType=5)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初审);

  注: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 2月 8日。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在线申请(初审)通过后,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提交准入资格书面材料。

  1.申请材料

  (1)入驻企业(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

  (2)项目简介

  (3)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4)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5)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或辅助材料复印件(如药品或器械注册批件、临床批件、人才认定证书、承担政府项目批件、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文件、获奖证书等)

  注:以上复印件资料需盖公章

  初创企业以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2.受理机关

  (1)受理机关: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

  (2)联系人:洪先生、李小姐

  (3)联系电话:0755-26031568,0755-86169182 

  (4)受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生物孵化器大楼1-304

  咨询、受理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

  (三)入驻企业名单报市科技创新委审定后公示;

  (四)入驻企业的项目进行环保评估; 

  (五)环评通过后,签署租赁合同;

  (六)入驻企业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承租房源月租金的两倍)。

  七、招租联系方式

  (一)园区产业招租邮箱:liyh@szsoftwarepark.com

  (二)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755-26031568,0755-86169182

  附件:入驻企业(项目)基本信息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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