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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02 A-A+ 视力保护色: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取消后的处理方式
1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 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协议类空置厂房调剂 由政务资源交换平台获取相应的证照数据,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实现政务信息共享。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由政务资源交换平台获取相应的证照数据,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由政务资源交换平台获取相应的证照数据,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由政务资源交换平台获取相应的证照数据,不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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