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深圳市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深府办规〔2022〕3号)和《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与资助实施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3〕4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我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提高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市科技创新委根据《2022年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见附件1)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拥有应对外开放共享科研仪器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
二、考核范围:单台(套)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且2022年度内处于使用状态的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情况。
三、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将盖章版扫描件与电子版于2023年7月14日前发送至邮箱kh@szsoftwarepark.com,逾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0755)86527902、(0755)86168528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年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2.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考核评价诚信承诺书
3.深圳市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