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承担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协调管理工作,统筹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机关财务工作。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牵头科技奖励评定工作。
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牵头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牵头信访、投诉、申诉处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审计、科技计划绩效评估等工作。
推进国家省市重点科研机构建设,承担相应管理服务和分类评估考核工作。研究提出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专项政策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包括市自然科学基金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重大专项布局规划建议。对接相关领域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拟订有关科技专项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相关产业科技专项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接相关领域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科技领域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深圳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对接相关领域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
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促进金融资本等社会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相关领域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拟订有关科技专项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科技对外交往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国(境)内外及区域间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科技帮扶、科技援藏援疆等任务。
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负责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广东省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及永久居留资格推荐。
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