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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合作处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24-05-21 A-A+ 视力保护色:
机构职能:

拟订科技对外交往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国(境)内外及区域间科技交流与合作。承担科技帮扶、科技援藏援疆等任务。

办公电话: 0755-88102017(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 褚女士
咨询邮箱: chuwj@sticmail.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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