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深发〔2016〕7号)的政策,按照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要求,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经审核,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共有960家企业符合入库条件,现予以公布。入库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入库企业可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资助。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