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菜单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重大行政决策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举行《深圳市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2021-2030)(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深圳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4-26 A-A+ 视力保护色: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的决策部署,大幅提升深圳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创新能级跃居世界城市前列,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根据国家、省、市对基础研究的有关要求,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2021-2030)(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拟举行《深圳市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2021-2030)(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基础研究十年行动计划(2021-2030)(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2年5月27日(周五)下午2:30在深圳市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36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8-11人。在深圳市内或港澳地区居住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基础研究或者关注本办法的公民、专家。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者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听证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12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请将相关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jcc@sticmail.sz.gov.cn。

  (三)报名要求

  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报名类别(听证代表或听证旁听人)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并上传职业或相关资质(如专家)的证明文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于2022年5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