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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20230407号提案的答复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12 A-A+ 视力保护色:

民进深圳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暨重点建设中试基地的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提案围绕中试基地服务平台建设,从政府制定大框架和远景目标、搭建中试联动平台、建立风险补偿制度与知识产权利益共享机制、建设专业人才队伍等四个方面,为我市借助中试基地服务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提出了具有高度可行性的系统建议。经认真研究并汇总相关职能单位意见,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由市政府牵头制定中试基地建设发展的大框架和远景目标”建议,答复如下:

  为针对性破解“验证难”、“熟化慢”等科技成果产业化链条的瓶颈问题,打通“成果供给+验证应用+产品工程化”通道,满足创新主体科技成果不同转化阶段实际需求,我市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系统谋划、持续优化完善适应全过程创新链的成果产业化政策工具包,打出一套“条例+措施+方案”组合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等制度文件,提出“4大工程,15项计划,38项举措”,构建了市科技创新委牵头,涵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多个部门参与的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

  其中,2022年印发并开始执行的《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资助管理办法》,面向依托具有行业优势和公共服务功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的,提供科研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等中小试服务的中小试基地,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工作机制,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认定资助。截至目前,市科技创新委累计支持29家中小试基地建设,资助金额1.69亿元。

  二、针对提案“搭建科技、产业、金融三位一体的中试联动平台”建议,答复如下:

  提案关于搭建科技、产业、金融三位一体的中试联动平台的建议,聚集创新要素、营造成果转化生态体系,将有效降低各方沟通成本、提升信任度,有效融合成果转化服务生态圈中人才、营商环境、孵化器、风险投资等要素。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和中试基地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为探索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试验证基金,加大中试环节支持力度,加快推进“20+8”产业集群重点领域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开展专题研究,系统研究梳理国家、省及国内主要城市已出台的中试验证阶段有关基金支持政策,从科技自主创新、产业链条、配套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分类归纳总结基金投资方向的要点,同时积极听取产业界需求和建议。

  同时,市科技创新委积极参与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深交所科交中心)建设,按照科技成果全过程转化链条系统建设思路,充分依托科交中心连接技术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地位和优势,与深交所科交中心初步形成意向协议,引导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经过概念验证和中小试熟化的科技成果在深交所科交中心开展登记、披露、交易和鉴证业务,推动构建深圳市科技成果汇交系统。特别是引导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项目成果纳入科技成果汇交系统,并结合各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专业领域和技术特点开展一系列技术供需对接和路演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供给信息不对称问题架起沟通桥梁,打造交易活跃、定价科学、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

  2021年,市科技创新委印发《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实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探索“先确权后转化”“先评估后买断”“先授权转化再确权”等多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累计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超过300件,确权金额超过1亿元。以深圳大学为例,深圳大学实施职务成果赋权,赋予成果完成团队85%的转化净收益,累计完成成果确权转化215件,确权金额3378.27万元。为职务科技成果的完成团队及人员开展技术转化提供制度保障,有效激励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三、针对提案“建立风险补偿制度与知识产权利益共享等机制”建议,答复如下:

  提供科研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的中小试基地,是提高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提升成果转化成功率的重要服务平台,是成果转化链条不可或缺的环节。为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生态系统,市科技创新委通过执行深圳市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项目,对认定的中小试基地前两个年度实际发生的中小试服务费用予以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事后资助。《深圳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中也明确指出,我市将对中小试基地的建设坚持稳定支持原则,鼓励中小试基地建设单位对中小试活动服务的长期投入,强调对建设单位概念验证和中小试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的长期补贴,形成长期稳定支持机制。

  通过对中小试基地建设单位投入的中小试服务费用进行直接资助,减少中小试平台建设方顾虑,降低中小试基地服务平台建设的资本风险,鼓励各类创新主体依据自身学科和技术发展定位,打造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深圳市科技产业需求、聚焦“20+8”产业集群的中小试基地服务生态。

  下一步,市科技创新委还将要求中小试基地在深交所科交中心披露经中小试熟化的科技成果,向技术市场提供高成熟度的成果供给。

  四、针对提案“配置、培养、引进结构合理的能组织制定科学中试熟化方案章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议,答复如下:

  具有丰富中小试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是中小试基地建设的关键要素,也是影响中小试基地建设的紧缺资源。我市在市级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的申请指南中,要求中小试基地应当配置总人数不少于10人的中小试项目服务人才团队,其中专职工程师不少于5人,相关领域中小试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名。通过对中小试基地的团队建设要求,引导我市中小试平台在项目实践中培养出结构合理的、能够胜任中试验证工作要求的专业化人才团队。2022年5月,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出台了《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初(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项目承办规则(暂行)》。南方中心人才培养基地按《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设原则,依托专业化社会机构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工作,至今共举办培训26期,其中初级培训22期,中级培训4期,共计1482名学员获得培训证书,为我市的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提供源源不断的专业人才资源。2023年3月底,市科技创新委发布《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育给予资助,年资助额上限100万元,累计资助最多3年,帮助机构承担部分培训师资、场地、人工等费用,助力其提高培训质量、降低收费价格,促进深圳技术经纪人培训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下一步,面向科技成果产业化,我市将持续聚焦成果转移转化全流程,畅通成果对接渠道,支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完善技术中介服务平台体系,建设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等技术转移机构,建立符合经济规律和创新规律的科技成果产业化体系。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联系人:王佳佳,电话:0755-881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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