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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2-28 A-A+ 视力保护色:

  2018年,市科技创新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前三季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6639.00亿元,增长11.24%;实现增加值5466.66亿元,增长12.5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对GDP增长的贡献率29.64%。高新技术工业领域实现产值12351.91亿元,增长9.99%,实现增加值4000.06亿元,增长11.08%,深圳高新区综合实力排名继续位居全国第二。初步核算,全社会研发投入743.75亿元,增长13.18%,R&D占GDP比重4.2%。主要知识产权数量持续提高。全市专利申请168253件,增长29.81%,专利授权104826件,增长57.59%。有效发明专利达116980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93.37件,仅次于北京。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达85.11%,高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PCT国际专利申请12929件,占广东省申请总量的73.67%,继续居全国第一。

  一、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1.推进科技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一是大力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针对目前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过度行政化、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不够规范科学以及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等问题,从科技计划设置、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评审专家和评审活动等多个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以需求、问题、目标为导向的科技计划体系和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例如,在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创新活动干预方面,简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针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和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项目验收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由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在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方面,经市委编办审批,软件园管理中心增加项目评审职能,逐步实现科技行政部门职能转换。建立市区间的项目推荐机制,由各区(新区)自行组织实施创客空间、孵化器和创新创业类项目,立项项目向市科技创新部门备案。同时,为规范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府规〔2018〕9 号),进一步扩大项目承担单位在经费预算调整、人员费比例、差旅和会议费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

  二是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按照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市科技创新部门开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异常问题。同时,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同时,为减少企业负担,2018年起,将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两个业务合并办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三个业务合并办理,统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仅需填报一份申请书,提交一份申请材料。

  三是取消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经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于今年1月12日通过,自3月1日起施行。示范区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取消涉及高新区内企业购买厂房、迁址、租用厂房及配套住房的行政许可事项”。示范区条例发布后,立即开展取消上述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工作。为让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行政职权调整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取消四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四是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1.全流程网上办理。目前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已将所有业务进行整合,全部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申报单位只需在业务系统在线填写申报内容,提交业务办理申请,后续的业务受理、评审、评估、考察、合同签订以及资金拨付的全过程均可在网上办理。同时完成无纸化办公的系统改造,实现了通过深圳市电子公共服务数字证书办理科技业务。2.一站式服务。科技业务受理量逐年上升,2018年全年业务受理量近6万件,其中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2 万多件。在科技计划审批过程中,申报单位只需在业务系统上提交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即可完成科技计划的申报、受理、评审、评估、考察、合同签订以及资金拨付的全过程,不需向其他部门另行提交项目复核申请。3.大数据分析决策。利用业务办理过程中收集整理的数据,开展大数据服务的创新服务模式。利用收集到的我市科技相关大数据,整理出一系列分析报告,为我市科技创新政策的制定和科技创新的布局规划提供支持。4.数据开放。根据《深圳市政务数据开放目录》,在政务资源交换平台建立相关数据开放目录,主动向社会开放数据。目前已调整目录并按调整后目录上传数据,实现“数据开放”的服务方式。科技业务在线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已对市区统计部门、各区科技部门全面开放。开放数据内容包括申报各业务事项的项目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情况、财务状况、科研活动、企业月报信息等。各区统计局将以科技业务在线管理系统为主要依据,进行各区科技活动的各项统计工作。深圳市统计局以科技业务在线管理系统为主要依据,进行我市国民经济统计的查漏补缺工作,并对我市涉企数据的核查进行在线管理。5.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申请材料。2018年,49个政务服务事项在原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将办理时限压缩了50%及以上。为减少企业负担,2018年起,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两个业务合并办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三个业务合并办理,统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仅需填报一份申请书,提交一份申请材料。6.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减少跑到次数。49个事项提供快递上门收件,审批结果物流快递服务,其中41个事项的审批结果申请人可自行在申报系统中打印,减少申请人的到现场次数。

  五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检查列入随机抽查事项,并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库及检查结果公开机制,拟于12月中下旬对2016年以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监督执法抽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注重顶层设计,不断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今年2月,深圳获批全国首批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出台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示范区建设方案。颁布《深圳经济特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法律形式把深圳近年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进行固化,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制定《深圳市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围绕基础研究科研选题、科研组织、科研人才等方面,实施五大任务23条具体举措,推动基础研究水平和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出台科创委党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 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深圳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的实施意见》,实施“科技设施强基工程”、“技术创新跃升工程”等“十大攻坚工程”。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举措,制定《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构建包括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专项)、人才和载体专项、重大科技专项、企业创新专项和协同创新专项等“五大专项、二十六个类别”的科技计划体系。贯彻中央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等文件精神,修订《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这些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形成了新时代深圳创新驱动发展的系统布局和制度基础,为深圳科技创新事业乃至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注重体制改革,推动改革创新形成“新突破”

  坚持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紧紧扭住科技体制改革这块“硬骨头”,对标国家、省市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创新活力。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取得重大进展,35项科技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基本完成,构建了从根本上解决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制度性基础,系统化构建起新的计划体系、新的项目形成机制、新的管理和监督流程。出台推进和加强基础研究的指导意见,实施重大基础科研专项,建立目标型科研项目管理体系,为发现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奠定制度基础。持续深化科技项目评审制度改革,出台重大科技项目评审办法,在全国率先实施国内外专家“主审制”。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精简项目申报材料,规范项目指南征集,强化项目申报指引;针对企业重点加强科研经费绩效管理,简化费用管理程序;针对高校、科研院所重点规范直接经费与间接经费管理,强化经费使用效率,简化审批程序。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扩大高校科研院所项目资金管理权限,形成从概算管理到项目经费政策的全面经费保障机制,科研人员获得感显著增强。创新深港合作机制,出台《深圳市“深港创新圈”计划项目管理规定(试行)》,允许科研资金跨境使用。科技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了排头兵和先锋队作用,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显著增强,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3.注重文件依法依规,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今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除针对特别对象外,其余文件均严格完成各项制定程序,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所有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及时对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意见均为保留。部门规范性文件正在清理中。同时,开展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查,在科技创新领域无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委务会和党组会,资金1000万元以上及重大事项均需通过党组审议。今年5月,市科技创新部门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具体包括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项听证事项,因省政府工作统一调整,市科技创新部门及时调整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并将调整结果向社会公众发布。调整后的目录包括1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1项听证事项。1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通过座谈会、门户网站、法制信息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布,增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内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和《深圳市海外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风险评估。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积极推行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科技管理透明度。在门户网站设立监督投诉信箱,公布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开通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及时发布与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的信息。截至2018年11月30日,在“信息公开”栏目中,“深圳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专栏公开的文件包括:深圳市委、市政府文件19件,深圳地方性法规5件,深圳市规范性文件45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规范性文件26件;“广东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专栏公开的文件为89件;“国家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专栏公开的法律法规、科技部规章、规范性文件155件;“财政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我委2013至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高度重视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管理。通过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布相关信息,便于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信息公开事项。

  二是主动与服务对象沟通、互动。通过中央电视台、深圳卫视、深圳特区报、新华社、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高新区内多块电子显示屏等各类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健全网站栏目,实时公开信息,2018年网站累计访问量3456万人次。通过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报道信息百余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展在线访谈3次,建设专题专栏6个。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及时传递信息,累计发送新浪微博1043篇,关注粉丝3693人;腾讯微博听众46643人,发布量1019篇;累计发送微信735篇,关注粉丝13238人。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及时传递信息,累计发送新浪微博1082篇,关注粉丝8268人;累计发送微信1023篇,关注粉丝19354人。召开2018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工作者座谈会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和全市科技工作者意见或建议,并对相关意见或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制度性安排并及时跟进。

  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18年共办理人大建议50件、政协提案52件,其中2件为市领导督办的政协提案2件,满意度均为100%。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并纳入深圳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2018年,市科技创新部门未违法违纪案件。

  四是举办法规政策解读会。为便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了解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先后组织了10余场政策解读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请、创客专项、深创赛行业决赛、深港创新圈计划等政策进行解读。同时,运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媒体,及时发布国家、省、市最近科技创新政策及解读材料,加强与网友互动。截至目前,政务微博已推送相关活动信息1000余条,粉丝3693人。

  (五)努力培养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委派一名局级干部和一名处级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宪法专题培训。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以及专题培训会、自学等形式,在全委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委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参加了全市“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测试”,组织新进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学习培训。这些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委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方面的认识,增强了保密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委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考试55人,占全委机关人员比例65%。

  二是实行责任到岗。政策法规处为部门内部法制机构,规定了相应人员的具体职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岗。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涉及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花出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科技计划管理提出了挑战。在法治理念上,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二是科技资源配置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对科技资源的宏观统筹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市场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需进一步强化。三是科技管理方式的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提高。管理方式需要进一步与快速增长的科研资金和日益复杂的创新活动适应,管理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法治为保障,围绕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先行区,率先谋划未来重点领域科技产业布局,强化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专题法治讲座、政策法规研讨等渠道,加强对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研究,强化全委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二是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实施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完善科技管理平台,使管理和服务不断适应新时期科技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践行中央“放管服”职能转变思路,推动管理职能从科技业务事务性管理逐步向科技战略规划、科技政策创新、科技设施布局、科技项目监管等领域转变,强化为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和措施,畅通与科研人员、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加强与各区各部门统筹协调,积极培育和发挥专业机构作用。确保职能“放得下、真的转、管得住”。

  四是推进廉洁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强化作风建设,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加大内部纪律监督力度,营造清正廉洁工作氛围,切实转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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