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创新资〔2022〕2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深圳市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9号)规定,我委组织实施了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处室核查、项目公示等程序,现下达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资助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下达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75个,资助资金3748万元,2022年拨付资助资金3748万元。资金来源为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协同创新专项。
二、请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文件后,按照《市科技研发资金办理合同签订及拨款须知(事前资助项目)》要求,办理合同签订和资金拨付手续。
三、请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规定,设立专账,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其中的财政资助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并按照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规范使用财政资助资金。
四、请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展项目,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科技报告、申请项目验收和提交绩效评估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下达情况表(预算管理单位)
2.2022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自主合作项目下达情况表(非预算管理单位)
3.市科技研发资金办理合同签订及拨款须知(事前资助项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07月11日
(联系人:王健,电话:881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