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工作的通知》(财建〔2018〕408 号)和申请指南相关规定,2021年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67个,资助金额共995万元,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即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及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委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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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打造科技资源支撑型特色载体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专项资金拟资助项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