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发布指南、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委务会审议等程序,批准141家单位作为2021年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详见附件)。
请入库的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服务机构入库申请指南有关规定及公示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向科技创新券持有单位提供科技服务,并按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兑现。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名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附件:2021年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