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现将市科技研发资金事后资助项目拨款手续及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账户信息
请受资助单位(非预算单位)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业务系统的“单位基本信息”中填写有关基本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名称”应为企业名称,特别是企业变更了名称的,请准确填写企业最新名称。请认真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造成银行退票耽误拨付的,后果自负。
二、提交拨款材料
受资助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提交至市科技创新委:
1.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员及账户确认函(见附件1,资助金额见附件3);
2.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收据书写要求见附件2);
3.提供办理拨款手续人员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验原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及提供联系方式;
4.提供办理拨款手续人员公司身份的依据(法人委托证明)
请将以上资料于5月26日前提交深圳科技大厦1017室,请在附件3中找出项目对应的序号,并在提交资料首页右上角用铅笔标注。
附件:
1.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
2.收据书写要求
3.项目资金安排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联系人:冼先生,联系电话:8367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