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委将于2016年10月10日(星期一)启动2016年第二批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附件1)按规定时间到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2-14号窗口领取创新券。请领取人员携带创新券申请回执、身份证。
创新券具有重复充值功能,请曾获市科技创新券资助并已领卡的单位携带旧卡前来服务东大厅12-14号窗口充值。
表1.创新券发放单位及领取日期
领卡日期 | 领卡单位序号 |
---|---|
10月10日(星期一) | 1-400 |
10月11日(星期二) | 401-800 |
10月12日(星期三) | 801-1200 |
10月13日(星期四) | 1201-1600 |
10月14日(星期五) | 1601-1886 |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