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组织专家对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受理的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请各单位自行登录业务系统打印验收结果留存。
验收结论为“复议”的单位,请按验收复议通知书要求补充资料后申请验收复议。
对验收不通过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项目组成员,我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年内不予受理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申请,不推荐其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联系人:吕睿,杨俊枫
联系电话:88103477,88102191,88121260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