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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及说明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1-13 A-A+ 视力保护色:

  (一)新管理办法坚持“四个面向”和“两条腿走路”,围绕我市“20+8”重点产业集群,聚焦12个重点领域布局我市基础研究。

  (二)新管理办法较原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专项项目类型,在原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基础上增设重大项目创新生态项目,支持科学技术团队开展需及时资助的创新研究、基础研究发展相关活动、科技伦理理论探索、期刊建设、智库建设、科技数据采集分析等。

  (三)新管理办法较原管理办法,丰富支持方式,可通过公开竞争稳定支持定向委托方式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项目。

  (四)新管理办法较原管理办法,增加科技伦理监管事宜。

  (五)新管理办法中的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过程管理、诚信管理、验收等,按照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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