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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1-10 A-A+ 视力保护色:

  《评审办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评审组织等十二章,共56条,比原办法新增14条,修改完善22条,保持不变20条。

  第一章 总则。共6条,明确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科技项目评审和评审组织的定义、建立专家库和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章 评审组织。共5条,明确评审组织的机制、条件、工作方式、专家组织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三章 一般项目评审方式和程序。共4条,明确一般项目的评审方式、方法和程序等内容。

  第四章 重大项目评审方式和程序。共2条,明确重大项目的评审方式、方法和程序等内容。

  第五章 一般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共3条,明确一般项目评审专家遴选的要求、专家组人员构成等内容。

  第六章 重大项目评审专家遴选。共3条,明确重大项目评审专家条件、构成、选取要求等内容。

  第七章 评审专家管理。共5条,明确评审专家回避要求、操守、强化学术自律和学术监督等、科技主管部门动态管理等内容。

  第八章 工作人员管理。共4条,明确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要求、行文准则等内容。

  第九章 评审现场管理。共10条,明确评审现场管理主体、对答辩人员的要求、评审组织补充专家的条件、评审机构和人员工作要求、对评审专家的工作要求和处理方式等内容。

  第十章 公开公示和异议处理。共4条。明确公开公示的原则、审批结果公示的时间要求、异议处理的条件等内容、

  第十一章 科研诚信管理和监督检查。共8条。明确科研诚信管理的内容、评审组织机构及其相关人员的失信行为及其处理方式、评审专家的失信行为及其处理方式、项目申请人违反规定或失信行为及其处理方式、评审救济、信息公开等内容。

  第十二条 附则。共2条,明确《评审办法》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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