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易玉琨、袁静、付备荒、吴宪等委员:
《关于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开放共享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全面调研,摸清底数,做好可开放共享的存量科研仪器设施登记建档和分类管理工作”建议,答复如下:
自2019 年以来,开展了三次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核查工作,初步摸清了我市大型科学仪器的基本情况,核查工作开展如下:2019年 8 月开展仪器设备基础信息核查,核查指标包括各管理单位的用户信息和仪器设备信息是否准确,并上报本单位符合要求的新增仪器设备信息;2019 年 12 月开展仪器开放共享情况核查,核查指标包括仪器上报数据的更新补充、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情况;2021 年 1 月开展仪器共享服务情况统计,统计指标包括入网仪器基本信息、入网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等情况。
目前,由市科创委搭建的深圳市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已按科技部标准对仪器进行分类管理,包含分析仪器、计量仪器、电子测量仪器、医学诊断仪器、工艺试验设备、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等15 个仪器类别。
下一步,我委将采用智能化技术手段对现有市级共享平台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做好各管理单位自有平台与市级平台对接,确保仪器设备和数据无缝对接,进一步摸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存量。同时将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考核评估相关工作,对现有大型科学仪器服务业绩、质量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督促管理单位将新增仪器上报至共享平台。一手抓增量、一手抓存量,从两方面共同提高大型科学仪器的共享仪器数量。
二、针对提案“加大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财政投入,科学制定仪器设施共享扶持补贴政策”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国发 70 号文要求,结合当前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工作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北京、上海等城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先行地区的工作经验,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相关补贴政策。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细化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定期对管理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开放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助,调动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积极性。
三、针对提案“加大宣传推广,有效衔接用户需求与共享使用的服务保障”建议,答复如下:
为全面推广共享平台,2020 年 5 月向全市高科技企业发布了使用共享平台的通知,10 月份向1.6 万家高科技公司法人寄送了共享平台宣传资料。为扩大共享平台知名度,在深圳地铁和广深高铁投放广告。
2020 年,对重点科技园区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包括微信公众号、APP、宣传栏、电梯广告等方式,园区投放共 59 家。组织举办了 7 场“科学仪器共享走进园区”主题活动,积极参加 23家园区组织的政策宣讲会并对共享平台进行宣传,会后对457 个参会单位进行电话回访,收集用户问题反馈,了解各科技企业对仪器使用的需求。走访 27 家科技园区,了解各园区企业对共享平台的使用需求。调研 36家仪器管理单位,对重点服务机构和仪器预约用户进行系统培训并跟踪回访。深入高校、科研机构调研走访,了解仪器使用情况,并组织座谈会,邀请各校老师共同探讨现阶段仪器共享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宣传推广力度。一是形成多途径宣传。通过政策宣讲,举办相关宣讲活动及业务培训活动来宣传推广平台;通过媒体投放,本地媒体及行业媒体投放、网络广告等多渠道的宣传推广。二是加强外市合作。加强与香港、广州、东莞、惠州、中山等地区的合作,逐步拓展至大湾区,实现仪器等资源的互联互通,促进湾区内资源的开放使用。三是推动市区联动。与各区政府部门、科技园区、孵化器等单位深度合作,与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共同组织举办专题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收集仪器设备使用需求情况。四是建立专业领域协会合作。按照科学仪器专业领域分类,有针对性地与各专业行业协会合作,引导仪器管理单位,有效衔接用户需求与共享使用的服务保障。
附件:20210241号提案办理清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 年9 月15 日
(联系人: 郭峰, 电话: 8615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