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市政协提案第20190779 号《关于加快推动深海探测高新技术发展助力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均明确支持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深圳市当前的重点任务之一,对深圳市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您的提案建议对我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设立深圳海洋专项科研资金,鼓励开展深海资源探测新技术的课题研究”的建议
(一)开展深海资源探测新技术的课题研究对促进海洋科技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非常好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市正在编制《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 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简称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了组建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立足南海,建成面向深海科研、深海开发、深海安全保障的国家级多功能平台,推动海洋领域军民融合;围绕南海深海资源勘探开发,发展海底探测、深海传感器、无人和载人深潜、深水作业设备、海底通信定位等深海关键技术和设备。实施方案为深海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并将组建国家深海科考中心作为重大项目持续推进。目前,我市也正在开展国家深海科考中心组建方案编制工作,已形成初步组建思路,力争通过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构建深海科技研发新格局,打造深海科技创新与装备研发新体系。
(二)目前我市科技类专项资金基本实现了从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及攻关、公益性平台、创新型载体到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支持的全链条覆盖,深圳海洋产业也涵盖在扶持范围之内。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 号),设立专项资金应做好专家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不得重复设立或增设与现有专项资金用途相同的专项资金。因此,目前尚不宜新设深圳海洋专项科研资金,我市科技部门将继续加大对于海洋科技的扶持力度,将海洋领域作为重点发展的方向,在政策范围内给予重点关注倾斜,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参与海洋科技研发,促进海洋科技发展。
二、关于“放宽海洋课题申请的准入条件,激活民营科技力量,建立海洋大数据中心”的建议
(一)有活力的民营企业一直是深圳市的特色优势,民营企业也是我市科技创新的生力军,我市科技部门一直支持鼓励民营科技力量开展科技研发,运用科技研发专项资金扶持了我市大量的民营企业,在现有科技计划体系中,各类科技计划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均一视同仁。接下来,我市科技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吸引更多民营企业力量参与我市海洋科技研发。另外,我市海洋部门也正在研究制定深圳市海洋产业扶持政策,将通过海洋产业专项政策,推动深海产业发展。
(二)我市正在编制的《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 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中提出,要加强海洋基础能力建设打造全球海洋大数据中心,加强对海洋水质、水文、气象、生态等多种海洋要素的立体、实时、在线监测,建立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管理机制,明确管理目标,将打造全球海洋大数据中心事项列入近期重点项目,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协助推进。同时,我市科技部门也欢迎各类民营企业积极申报有关海洋大数据方面的科技计划选题建议。
三、关于加强海洋科技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围绕海洋经济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2018年印发的《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的要求,大力推进我市海洋科技发展。
(一)努力提升海洋科技发展水平。加大海洋科技研发投入,加强海洋相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聚焦海洋课题,鼓励深圳涉海企业积极申报技术攻关科技计划项目,推动相关领域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的研发,解决行业共性需求,夯实产业安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向海发展,着力打造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力扶持中小微海洋企业发展。自2016年以来,我市科技部门已完成涉海科技计划项目共计立项143项,市财政资助资金共计2.4387亿元。
(二)持续推进海洋创新载体建设。针对深圳海洋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建设海洋领域创新载体,多领域并行布局。截止至2020年4月底,我市现有涉海创新载体40个,其中省级载体13个(包括重点实验室2 个、工程中心11个)、市级载体27个(包括重点实验室9 个、工程实验室10个、工程中心2 个、公共服务平台6个),基本涵盖海洋工程装备、海洋能源、海洋生物、海洋信息、海洋资源勘探、深海技术等海洋重点领域。
(三)积极吸引海洋领域专业人才集聚。深圳市一直重视高科技企业发展,每年从政策、资金、土地、住房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才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各类科技计划聚焦海洋科技发展,为海洋科技人才聚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推动国内海洋领域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来深发展,带动海洋领域专业人才集聚。充分利用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活动,鼓励全球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来深创业。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继续推进海洋科技和产业建设,聚焦深海科技、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能源环保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海洋产业扶持政策,加强科技研发的资源储备和积累,完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发挥深圳的市场机制优势,调动更多的优势科技企业“下海”的积极性,着力提升深圳海洋领域科技创新的国际吸引力、竞争力和影响力,加快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步伐。
感谢您对深圳市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联系人:文 莉,电话:88101265;詹迪深,电话:8812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