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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170455号提案主办意见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7-10-31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练聪委员:


  由您及吴函渠等10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发挥市场、政府双重作用,推动高校院所资源外溢,促进经济发展的提案》(提案第20170455号)收悉。经汇总市财政委、市教育的复函,我委研究提出主办意见如下:


  一、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


  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既是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加快建设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必由之路。通过产学研合作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企业可以将高校和科研机构掌握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委在各类科技计划中一直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联合申报;同时积极探索在高校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机构(如研究院、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等)。支持推荐我市企业申报2016年度广东省协同创新(产学研合作)项目48家,其中15家单位获得省财政资金资助1500万元,我委严格执行相关资金配套政策。


  中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缺乏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可以为供需双方架设沟通的渠道和桥梁。我市通过《深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实验室、研发中心,增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推动科研成果与深圳产业、企业需求的有效对接。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试点,搭建部市共建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平台,2016年我市高校技术转移合同登记328份,交易金额1.9亿元。在刚刚落幕的“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上,“10大企业技术难题攻关”和“10大高校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评选中,我市共有5家单位的项目获此殊荣。


  您及吴函渠等10位委员提到的:实施“深圳市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计划”、推行“双创大使”制度、打造一批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等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认为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富有前瞻性的。我委一直积极致力于研究协调各部门共同推进产学研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通过强化政策引导、搭建公共平台、配套资金资助等抓手,发挥市场机制、尊重经济规律,不局限于形式、不搞拉郎配,努力实现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机制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支持建立高校和科研机构向社会开放科研资源共享平台


  我委根据《深圳市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6〕33 号)的相关规定,设立了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资源共享管理中心,负责承担全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及其信息库的建设、共享、服务、评价、协调管理单位向社会开放提供服务等工作,该项工作将持续深化提升。


  “深圳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从大型科研仪器设施共享入手,还开设了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研成果、技术转移等栏目,具备较全面的科技创新资源服务能力。在深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深圳市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直接在市级平台报送、发布、管理仪器设备,较好地为企业提供了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合作的平台。我市还在市科技研发资金创新环境建设计划中设立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2017 年的预算中安排了1.4 亿元用于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三、推动建立高校技术转移联盟


  我市积极推动高校探索建立技术转移联盟,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由高校自行决定自组或依托第三方的执行方式,进一步发挥我市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目前我委正在积极推进以深圳大学等10家高校作为发起单位开展高校技术转移联盟的筹备工作。对于委员提出的“按规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其承担我市科技计划项目”,我委将积极配合,对已经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技术转移联盟,支持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和研究开发费用财政补贴政策。


  四、设立了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015 年市本级财政安排310亿元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我市投资引导基金主要以参股市场化子基金的方式运行,市相关部门建议不再单独设立其它引导基金。可在现行政策框架下,由市场化机构自主申报产学研合作投资子基金。我市已在市财政委、创新投集团官网上发布参股子基金遴选申报指南,鼓励推荐符合资质的投资机构,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五、发放科技创新劵完善创新生态链。


  为完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我市出台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深科技创新规[2015]1号)。科技创新券就是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其适用范围包括: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


  从2015年科技创新券项目实施以来,我委分三批次向5153家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总额度超过2.5亿元。利用高校的科研实力,大型企业设备、重点实验室、公共平台等载体优势,向中小微持券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通过制度、平台、技术、资金等要素来强化中小微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合作关系,取得了成效。


  尊敬的练聪及吴函渠等10位委员,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我市科技创新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委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正在努力从政策支持、平台搭建、开放共享、基金引导、创新生态链条的完善等方面来激励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协同创新,让产学研合作为加快建设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做出更大的贡献。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


  (联系人:胡怀江,电话:881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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