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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第20190132号提案的答复函(摘要)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发布时间:2019-10-30 A-A+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陈主等十五位委员:

  《关于加快解决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挂牌、牵头建设单位及紧迫基础设施布局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关于尽快推动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挂牌,将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明确为两大核心区之一的建议,答复如下:

  2019年4月23日,《深圳高新区扩区方案》(以下简称扩区方案)正式印发。方案已明确了“一区两核多园”的高新区发展布局,坪山园区为两大核心区之一。根据坪山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暂定7月底在坪山区举行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挂牌仪式,我委将积极配合坪山区政府提请市政府邀请市领导出席仪式事宜。同时双方将在挂牌仪式签订《共建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框架协议》。

  (二)针对提案关于市科创委牵头建设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的建议,答复如下:

  1.管理体制机制问题

  坪山园区作为深圳高新区两大核心园区之一,我委与坪山区政府积极推动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坪山高新区建设统筹协调机构,统筹负责坪山高新区相关规划建设及市级层面统筹协调工作。

  2.统筹规划建设问题

  深圳高新区扩区后,我委将围绕“培育一流的高新技术企业,布局一流的科技产业,营造一流的创新生态”的发展思路,对照《扩区方案》的要求,统筹搞好高新区各园区的规划建设。我委将委托专业机构,重点督导坪山园区对标国际一流高新园区,编制核心园区建设规划方案。同时,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加快推动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等在坪山落地,支持坪山园区快速发展。

  (三)针对提案关于在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内进行土地整备开发相关试点,同时开展高新南片区的规划调整、提升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1.市区联动,积极争取在坪山高新区开展土地整备相关试点工作。一是开展了试点实施方案的制定。2018年8月21日,坪山区出台了《深圳国家高新区坪山园区土地整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0)》,将坪山高新区全域51.6平方公里总面积纳入综合改革试点。下一步将鼓励各区充分应用“案例+政策+工具箱”对片区范围内的各类用地“因地施策”,并给予一定的弹性,实现片区空间的整体盘活和释放。

  2.开展高新南片区的规划调整、提升工作。目前正在统筹编制《坪山高新区空间规划》,坪山高新区南片区未来将打造成为产学研创新中心。

  (四)针对提案关于考虑在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优先布局基础设施、创新平台等优质资源的建议,答复如下:

  根据《扩区方案》,我委将积极整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创新资源,按照产业规划布局向各高新园区有针对性地协同配置,在深圳高新区各园区优先布局创新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引导科技创新资源向高新区集聚。

  1.关于推动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创建三甲医院工作的建议。

  深圳市萨米医疗中心是按三甲医院规划建设的医院,由于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周边居民数量少,在硬件设施、开放床位、科室设置、诊疗量与三级医院标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委将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和坪山区政府大力推进萨米医疗中心建设发展。一是建设改造部分功能不足的建筑,完善医疗设施设备。二是加快医疗中心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指导创建三甲医院创建。

  2.关于将深圳市健康研究院优先布局坪山,促进坪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

  近几年,我委通过组织实施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应用示范、股权投资、企业研发资助、孔雀团队等科技计划,不断加大对坪山区在生物科技领域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的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调研工作。

  3.关于将优质创新资源集中优先向坪山倾斜布局的建议。

  我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等市直部门,及坪山区政府,结合坪山三大主导产业发展,优先将生物医药、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无人驾驶等优质资源向深圳高新区坪山园区倾斜布局。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我委高度重视此提案的办理工作,对提案建议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积极与各会办单位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充分吸纳会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共同完成提案的办理工作。同时我委积极与提案委员沟通,通过电话沟通、基层调研、会议讨论等形式,在提案办理前充分听取提案委员的意见、办理中让提案委员了解进度、答复前向他们通报落实结果并征求意见,现形成正式书面答复函。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类。(A类: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类: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C类: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研究解决的;D类:留作参考的。)

  此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

  (联系人:柳慧,电话:8810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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