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育界委员:
《关于加大支持新型研究型大学围绕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快速发展的建议》(建议第20250460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开展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加大新型研究型大学围绕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展的政策支持”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构筑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的有效机制,把整个城市作为新质生产力和创新的策源地、孵化器,积极营造有利于新型研究型大学发展的环境,加快打造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方位深层次建设创新之城。一是优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机制。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创新改进我市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式,已探索实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的市属高校可结合实际自主设立考核激励项目和标准,在人才类、基础研究类等定额资助的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试点,探索实行科研经费使用行为“负面清单”管理,扩大高校经费分配自主权。二是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出台《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实施方案(试行)》,遴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共37家单位开展赋权改革试点,全市累计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超过600件,转化合同金额超过2.3亿元。三是支持高校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科技领军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2024年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立项269个,其中创新联合体承担的258个,占比达95.9%。四是支持高校开展国际合作。大力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支持深圳创新主体与国外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开展研发合作项目超600个,资助金额约3亿元。支持发起“人类时空组学”大科学计划,推动成立中国科学家主导的时空组学全球联盟,吸引30余个国家近300个国际知名专家团队参与。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新工科、新理科、新医科建设,大力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一是建立面向全球全国的科技计划体系。支持牵头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推荐申报国家大科学计划培育项目,加强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深圳高校的国际影响力。二是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扩大“项目经理人制”“业主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范围,赋予承担单位或者个人更大的项目甄选、团队组建、技术路线选择、经费支配等自主权限,以更优的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努力实现更高效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三是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体系。实施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培育计划,支持深圳高校科研机构向企业输出技术成果,最高资助100万元。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小试基地,畅通科技成果从基础研究成果向概念产品验证试制和中试成熟产品放大生产的价值实现。加强全市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深圳技术经纪高级职称人才规模,依托国家技术转移南方中心培养更多技术经理人。
(二)针对提案“建议深圳市向国家申请作为全国科教融汇试点城市”建议,答复如下:
深圳作为试点建设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锚定“20+8”产业集群,积极构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新生态,推动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一是创新“一园多校、市校共建”国家大学科技园。深圳虚拟大学园国家大学科技园是深圳唯一的一所国家大学科技园,已聚集72所国内外知名院校,建成19家产业化基地,累计培训各类人员52万余人,孵化科技企业1873家,将大学的科研和智力优势融入深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在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创新、深港合作与国际化等方面为深圳经济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二是获批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粤港澳大湾区)高端科学仪器分中心(深圳)。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是教育部为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大战略部署,探索建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中国模式。高端科学仪器分中心(深圳)已正式获教育部批复同意,依托光明科学城和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重点片区,集聚全国优势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学仪器资源,有组织加速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推动高端科学仪器国产化,实现高校与企业、高等教育与区域创新发展的深度融合。三是积极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建立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集中整合我市科技设施与科研仪器资源,向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放共享。截至目前该平台已上线利用本市财政资金投入50万元及以上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5522台(套),总原值95亿,实现100%共享,使用率110%。
下一步,深圳将聚焦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以改革驱动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争取国家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相关领域试点工作。一是优化重塑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大学科技园被列为14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之一,由教育部牵头组织实施。支持深圳虚拟大学园参与国家大学科技园优化重塑,支持深圳高校参与建设大学科技园,将大学科技园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中,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双中心”,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支撑。二是高水平推进深圳高端科学仪器分中心建设。支持出台《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若干措施》,支持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科学仪器领域科研成果落地深圳转化,打造分中心一专项、一基金、一队伍、一园区、一政策包的“五个一”支持体系,在深圳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区域打造国家级科学仪器标杆园区。建设高校产业创新联盟,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精准匹配,将有前景的项目转化落地,形成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三是以更大力度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依托深交所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鹏城汇”高校科技成果线上对接平台,将高校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精准高效匹配,把更多的科技成果从“书架”搬上“货架”。进一步推动光明科学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升相关高校学科发展水平,最大化科学装置的使用效率。推动更多深圳科研机构纳入申请核定免税主体资格,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将更多资金投入到研究与开发中,提高科技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和效能。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自收到提案起,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单位对提案提出的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优中选优总结加大支持新型研究型大学围绕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快速发展的整体情况,并征求委员意见,整理提案答复函逐一回复代表提案。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经综合评估,委员提出的涉及我局的提案办理实效评估类别建议确定为A类。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专此致函。
深圳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7月14日
(联系人:吴佳佳,电话:2655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