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致公党深圳市委会:
《关于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就提案涉及我委相关事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针对提案“聚焦‘产业+政策’,完善政府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配套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建议,答复如下:
为营造更好环境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工作方案》,从夯实基础条件、优化资助模式、推动成果落地、强化金融服务、提升人才支撑等方面,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深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
(二)针对提案“聚焦‘产业+创新’,优化完善创新链条,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建议,答复如下:
我委着力构建以创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等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梯次接续全周期研发支持工程。一是实施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源头企业为目标的创业项目(含创客交流活动)。二是实施普惠性的科技创新券制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研发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科技创新服务。三是聚焦中小微科技企业资金需求量大、市场融资困难等问题实施贷款贴息贴保项目。四是持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四个一”行动(每月动员一批、受理一批、公示一批、入库一批),支持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政策。五是聚焦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产品等核心关键元器件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六是实施平台和载体专项,支持龙头高企承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七是实施高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持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在深圳产业化应用。八是实施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按技术合同卖方上年度技术交易收入应纳增值税额予以资助。
我委正在谋划出台科技成果产业化专项计划,该计划按照“概念催化-中小试熟化-工程转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规律,支持涵盖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熟化基地、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转移转让等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一是大力推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通过提供验证资金、配套种子基金、专家咨询服务、创业人才培养、孵化空间等途径,对创新验证项目进行个性化支持,挖掘潜在的初期科研成果,弥补高校科研成果和产业化之间的“断裂带”,有效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二是依托具有行业优势、具备公共服务功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与转化,重点面向行业内中小企业提供科研成果和实验技术的二次开发、中试熟化、工程化和工艺化等中试熟化验证服务和研发设计外包服务,解决行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面临的验证周期长、难度大、熟化慢、成本高等痛点问题,畅通科技成果从概念产品验证试制向中试成熟产品放大生产的价值实现;三是为引导技术转移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布局建设一批技术转移服务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多元化的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和应用示范推广。
二、其他
(一)办理过程
我委收到2022年度市政协第20220415号提案后,高度重视并召开相关会议逐条进行研究。经讨论确定,我委对提案建议一、二涉及我委相关事项进行答复,梳理了我委在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构建全周期研发支持工程、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的举措及部署,并与提案方做好沟通交流,确保办理实效。
(二)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A 类。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联系人:周孝波,电话:0755-881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