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宝瑞等代表:
您们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行涉及人工智能(AI)导致的就业风险规划管理的建议》(建议第20180483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技术领域的创新发展,同时也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未来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对于提案中涉及的人工智能发展会对社会就业风险造成影响的问题,我委将从以下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人工智能法制保障、隐私和产权保护、信息安全和伦理道德研究,积极参与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地方法规和伦理道德框架建立,特别是与人工智能应用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重点围绕智能机器人、自主无人系统、智能医疗等应用基础较好的领域。
二是推进公开透明的人工智能监管体系建立。加强要对人工
智能产品开发、成果应用等的全流程监管,推动人工智能行业和企业自律,保障未来人工智能朝着一个健康的、可预测的方向发展。
三是积极与人大法工委、市法制办、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联系沟通,互通有无,实时掌握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加强人工智能发展对劳动岗位替代情况的预测评估,做好相关行业信息发布,以便有效应对劳动者岗位替代问题,为就业培训、转岗或再就业培训建言献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接下来,我委将继续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诚挚希望您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向我们提供有益的建议,以共同推进我市人工智能在社会民生领域有序、稳定发展。
专此函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5月7日
(联系人:莫鸣,电话:88127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