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泽锋、王海龙、伍雪玲三位代表:
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653号建议《关于降低社区创业成本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的建议》收悉。代表所提建议,鼓励发挥社区优势,着力于降低创新创业的门槛,降低创新创业风险,有助于积极构建充低成本、多层次的综合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提升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释放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鼓励各类机构拓展创客空间,搭建创新创业载体
2015年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关于促进创客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积极支持各类机构组建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客空间。鼓励各类机构,结合实际需求,通过各种形式,包括旧厂房改造、社区活动中心升级、创意园更新等等方式,建成便利化的创客空间。对于创客空间完善软件、硬件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能力,最高300万元资助。主要包括设备费、会议
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费,场地租金、水电、管理费、宽带网络支出等创客空间发生的建设运营费用。鼓励专业类型创客空间发挥自身技术资金优势,为创业者提供研发、为创客群体提供研发场地和技术支持,提供种类丰富、功能强大的模块化开发工具、开发设备,小批量生产和资金对接等综合服务,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二、加大初创企业扶持补贴力度,降低创业成本
2015年我市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府〔2015〕7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制定发布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深圳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在加大扶持补贴力度、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增强创业服务水平等方面推出若干举措,构建起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体系。
新政策实施两年来,通过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减轻初创企业租用经营场所成本、缓解初创企业起步阶段资金压力、鼓励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建立健全多层次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措施,助力重点群体在起步阶段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有效减轻了初创企业的资金压力。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0元初创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据统计,2017年我市共有3476人享受各项创业补贴扶持,补贴金额达1898.97万元。其中,首次创业补贴732人,补贴金额366万元;场租补贴552人,补贴金额377.98万元;社保补贴2137人,补贴金额1135.79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55人,补贴金额19.2万元。
三、大力推进民生微实事,有效解决社区群众关注问题
为破解公共项目在项目筛选、实施、监督上百姓参与较少,对社区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小事、急事、难事往往难以及时有效解决等难题,2015 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民生微实事”。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广实施民生微实事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府办函〔2015〕140 号)、《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民生微实事”实施工作规程>的通知》(深组通〔2017〕133 号),民生微实事工作坚持民主决策、程序公开、共建共享原则,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实施“民生微实事”是自下而上式的居民主导模式,项目需求由居民提、项目决定由居民议,真正实现社区居民“我的实事我做主”,让社区居民有更多参与感、获得感和归属感。根据“民生微实事”具体工作要求,可由街道、社区按照“民生微实事”项目的实施流程,大力宣传“深圳创新、深圳创造、深圳创业”的理念,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创新创业的重要意义,挖掘相关需求,提出合理化项目
四、建立创客个人支持机制,为创客提供研发资金支撑。
一是支持创客、创客团队在深圳发展,建立创客自由探索支持机制,对创客从创意到原型过程中必要的开支予以最高50万元资助;同时举办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广聚国内外创客和创客团队,对竞赛优胜者按在深圳实施竞赛优胜项目或者创办企业予以最高100万元资助。2017年,有超过600个优秀创客团队和个人获得项目资助,资助力度超过2亿元。二是制定惠及创新创业个体的普惠性政策,大力支持创客向各类科研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出台《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通过向创客个人及机构发放创新券,满足创客购买科技服务的资金和技术需求,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合理使用,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创新创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李莜,电话:88103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