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宝瑞代表:
您和其他17名代表共同提出的《关于设立企业稳定发展专项基金帮助高科技制造企业化解财务风险渡过暂时危机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委、金融办,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建立一支 100 亿元规模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大型骨干企业临时性、过渡性的短期资金周转、垫款,保护我市具有经济价值、产业价值的高科技制造业的稳定和发展。在当前宏观经济去杠杆和金融监管收紧的背景下,银行等金融机构持续缩表,对实体经济的融资确实有一定的影响,甚至有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的危险,您和其他17名代表提出建立企业稳定发展专项资金,对于缓解企业资金链紧张具有积极意义。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政策性文件,按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充分
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的原则,已经建立系列债务性融资支持体系,设立了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贴息、融资担保补贴、融资租赁补贴、应收账款贷款贴息、再担保等多种债务性融资支持方式。近年来,我委实施银政企合作贴息、科技保险、天使投资引导、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股权投资等科技金融项目,放大政府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银行、保险、证券、创投等资本市场要素资源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截至目前,银政企新入库172个项目,累计入库项目1089项;对75个银政企合作贴息项目予以1568万元贴息支持,累计对入库企业予以5600多万元贴息支持;累计400多家入库企业获得合作银行贷款,合作银行发放贷款总额近60亿元,有效缓解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压力,激发了中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
目前,市金融办正在研究设立转贷专项资金,针对融资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缓解其转续贷资金周转压力,有效降低流动性风险。您和其他17名代表提出的企业稳定发展专项基金与转贷基金有相同的目的,在覆盖范围方面倾向于大型骨干企业和高科技企业。下一步,市金融办将积极推进相关专项资金的建设,认真借鉴刘代表的意见建议,综合考虑市场中有相同需求的企业主体,适当放宽覆盖面,以更好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市财政委将按照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现行制度框架下,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相关企业予以支持。我委将针对处在初创、成长、发展和成熟等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积极实施技术攻关、研发投入补贴等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引导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致函。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联系人:钟相明,电话:88103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