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钟观宜、胡珊、胡春华、赵文欣、周剑明、徐浙鸿等代表:
《关于优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政策的建议》(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30152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建议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代表们提出的“修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的证明材料”“重新制定符合供应链服务行业的认定标准”有关建议,对助力我市供应链服务企业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但由于《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由我委会同市商务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遵照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联合制定,并按规定经市法制办合规性审查通过后印发的,作为政策执行机关,我市暂无突破国务院及国家部委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权限。此外,科技部火炬中心负责核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备案编号,我委及我市各有关部门仅负责组织实施。
二、近年来,我委及我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联合做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贯。细化政策宣传和辅导工作,积极推动更多服务外包企业参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积极引导企业充分享受税收优惠。二是深化政策效应分析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产业和行业调研,掌握企业的政策享受情况,及时调整相关落实措施,跟踪政策执行情况。三是出台实施《深圳市关于加快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及配套实施细则,加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数字贸易、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等领域。四是统筹中央资金支持服务外包发展,落实国家对符合条件的跨境应税行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跨境服务税收优惠政策及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扶持措施,进一步优化资金安排结构,全面筑牢服务贸易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撑和促进体系。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我市各有关部门,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企业诉求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为科技部和国家各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感谢代表们对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关注与建议,我委及我市各有关部门将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促进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成长壮大。
此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755-88125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