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加强我市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我委决定开展全市科技伦理治理情况调研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对象
全市涉及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
二、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如实填报调查表(见附件),包括本单位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常态化工作机制、工作条件、日常管理、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或审查活动、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调查处理以及科技伦理教育培训情况等。调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8日前扫描发送至报送指定邮箱jdclunp@sticmail.sz.gov.cn(同时一并发送电子版)。联系电话:88102264、88101330。各单位填报情况将作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监督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深圳市科技伦理治理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