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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9-06 A-A+ 视力保护色:

各有关单位:

  8月26日,省科技厅(省外国专家局)发布通知,启动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受理工作。专项包括“(专题一)银齡专家”“(专题二)海外名师”“(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四个专题(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所有项目需要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在线申报。其中,专题一、专题二全流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专题三、专题四待项目立项后,需要将合同书(一式6份)与申报书(一式1份)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档1楼)。

  网上集中受理期为8月27日至9月27日,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按时申报。

  省科技厅联系电话(政策咨询):

  专家服务处(专题一):020-83163865

  引进智力管理处(专题二):020-83163682

  交流合作处(专题三、四):020-83163868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联系电话:

  外国专家与科技人才服务处:88121632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发布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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