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起草的《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托管服务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深圳司法局官网及我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了意见。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将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予以说明。
附件:《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托管服务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11月3日
附件: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托管服务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采纳情况
序号 | 相关意见和建议 | 建议单位 | 意见采纳情况 |
1 | 在项目合同书(任务书)上,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三方合同。是否会影响到后期项目经费到账进度? | 山东大学深圳研究院 | 说明。不会影响经费到账进度。 |
2 | 目前从项目公示到经费到账,周期太长(6-10个月),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度。 | 山东大学深圳研究院 | 说明。按照《预算法》和市政府关于财政资金安排的要求,每年6月底前,需要明确下一年度资金预算规模,10月底前,明确下一年度资金具体安排明细,资金拨付需下一年度人大批复预算后方可执行。我委将进一步优化程序,缩短到账时间。 |
3 | 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结余资金和利息退回市财政。该规定过于严厉,不利于项目的管理。不给项目复议的机会? | 山东大学深圳研究院 | 不采纳。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第20条第2款,“验收结论为结题、经复议后结论为通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退回结余资金和孳生利息”。 |
4 | 第八条【条件资格】(二)2.资金核算功能。可分户、按项目核算收支和计息。 建议银行结息账单体现各个具体明细项目的计息金额。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5 | 第九条【服务网点】托管银行可以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服务网点。服务网点应当相对集中。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银行服务质量,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服务网点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建议服务网点应合理分布于深圳市各大行政区,以方便分布于不同区域的项目承担单位。避免历史以来去监管银行办理业务需要跨区、需要半天甚至更久时间的问题,以利于节约高效办理业务。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6 | 第十条 (二)建立完善的托管岗位责任制和资金用款审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审核要求、风险防范等机制。 建立完善的托管岗位责任制和资金用款审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审核要求、风险防范等机制,并向项目承担单位通报、宣贯。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7 | 第二十一条【使用规则】项目承担单位和托管银行应共同遵守以下资金使用规则: (一)按规定的用途、进度计划使用和审批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文件等要求,按资金用途和进度计划使用,原则上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约定的项目截止期后不能使用资金,对于用款票据能证明发生在合同期内的除外,例如:用于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可能发生于项目完成后的费用等。其他超出合同期约定的项目截止期使用资金的情形,需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办理资金拨付。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原则上项目合同书(任务书)约定的项目截止期后不能使用资金,对于用款票据能证明发生在合同期内的除外,例如:用于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可能发生于项目完成后的费用等。” ——此处,项目截止期后可使用资金的情况,建议增加专项审计的费用,因为专项审计一般在项目结束后。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8 | 第二十一条【使用规则】项目承担单位和托管银行应共同遵守以下资金使用规则: (四)项目调整应按要求备案。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对资金的用途、使用计划等进行调整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报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托管银行备案。 ——此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建议可以先单位内部审批存档,验收前报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托管银行备案。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9 | 第二十一条(六)结余资金的处理。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结余资金和利息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本单位研发活动。对于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结余资金和利息退回市财政。建议对于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的,复议成功后,等同于验收通过,结余资金和利息仍由承担单位统筹用于本单位研发活动。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不采纳。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第20条第2款,“验收结论为结题、经复议后结论为通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退回结余资金和孳生利息”。 |
10 | 第二十二条【申请划款】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资金,应当按管理办法、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批复等规定,向托管银行申请划款。建议在划款申请资料要求中明确项目合同、资金托管要求文件这些固定的资料,单位在第一次提交备案后,后续请款不用在重复提供,没有太大实际意义。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11 | 第二十二条(四)款项用途材料:1.用于购买商品、服务的,提供商品或服务采购合同和验收证明复印件,验原件。1.项目研究过程中,在商品、服务的采购时偶尔会有小额零星采购,而供应商一般难以配合去履行合同签署手续。建议增加考虑小额零星采购的情况,明确其采购金额标准与简化请款材料。采购金额不足两万元的无需提供合同,凭发票及验收证明付款。2.项目研究过程中,时常出现预付货款后才能收到发票和货物,建议先付款后验收的情况按购销合同予以先行拨付,后续补齐发票及验收证明。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12 | 第二十四条【划款时限】符合条件的用款申请,托管银行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办理划款。对于用款申请情况复杂、需通过背景调查核实情况或需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的,托管银行应当场受理并告知项目承担单位不能及时办理的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核实结果及时告知项目承担单位,5个工作日内无法核实情况的,应及时告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建议5个工作日内无法核实情况的,应及时告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13 | 第二十六条(二)项目验收未通过或撤销等。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项目撤销、终止等情况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项目结余资金和利息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市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书面意见处理;未有规定的,项目结余资金和利息需上缴收回。 对于需要上缴结余资金和利息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上缴资金应分项目办理,并提供项目名称、科目等信息。上缴收回在3个月内未完成且无客观原因的,项目承担单位纳入风险预警名单1年。托管银行完成资金结算后,应将结果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将项目所有材料结案归档,方便审计、监督检查调取资料。对于需要上缴结余资金和利息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书面通知日起计3个月内办理完成。项目经复议整改验收通过的情况,仅是描述了项目验收未通过或撤销等,建议复议后验收通过 等同于项目验收通过。 | 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 | 不采纳。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第20条第2款,“验收结论为结题、经复议后结论为通过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退回结余资金和孳生利息”。 |
14 | 结余资金的处理:意见稿第二十一条(六)-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结余资金和利息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本单位研发活动。因是统筹用于科研活动建议使用资金时不再局限于项目各科目资金的余额进行使用。建议改为对于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项目,其结余资金和利息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用于本单位研发活动。验收通过后,使用资金时不再限制科目类别。 |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采纳。 |
15 | 2.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在项目总投入不减少的前提下,除设备费外,预算科目调剂权限下放在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可根据项目开展实际需求调整并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不超过设备费预算30%的额度内且不改变设备品目的,项目单位可根据实际设备需求自行调整设备费,并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稿中没有明确预算科目调剂后的资金使用规范,建议增加项目单位预算调整报告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项目单位提交预算调整报告至托管银行,托管银行协助项目单位对银行资金科目进行调整。 | 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 采纳。 |
16 | 建议简化第二十二条【申请划款】中需要提交的资料。 因为付款所需提供的资料太多,不管额度大小,准备清单都一致,导致每支付1笔款项资料复印和系统登记至少半小时及以上,建议简化操作,推荐方案如下: 1)1万元以下付款直接在监管银行系统录入单据或银行系统拓展功能,可上传资料扫描件;2)差旅费报销时各类大小发票过多,建议只提供主要签字确认页面扫描件;3)“(三)资金托管要求文件,验原件”这条建议修改措辞,考虑到现在电子发票已通用,很多采购类的报销已不需要提供发票原件;4)“上述资料复印件应加盖项目承担单位公章”,建议修改为财务章。 | 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进一步简化操作。 |
17 | 3、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项目结算】中(一)项目完成并验收通过的项目”,希望补充“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项目可申请从托管户转回基本户”的条款;若实在无法转回基本户,希望跟本建议第2条,简化资料提供要求。 | 香港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 | 采纳。 |
18 | 关于本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点的意见建议,我行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或备忘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而《项目合同书》主要是规定项目资金用途、验收要求、项目应取得的成果、项目期限等,建议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银行并非《项目合同书》的签署方。必要的话,我行可作为监管银行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方)、项目承担单位(被监管方)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在专项资金的监管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 | 工商银行 | 采纳。在实施层面,通过合同进一步明确各方责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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