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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孵化器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通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6-17 A-A+ 视力保护色:

  一、项目情况及其房源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生物孵化器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支持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专业孵化器,是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认定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拟招租房源信息 

序号房号面积用途配套设施设备备注
空调压缩
空气
蒸汽纯化水
11-108116.61办公室




21-20375.25办公室




31-20480.36办公室




41-20585.47办公室




51-20692.28办公室




61-30270.17办公室




71-30863.34办公室




82-105A163实验室整间出租
2-105B48.34办公室



92-106A163实验室整间出租
2-106B48.34办公室



102-304A157.62实验室整间出租
2-304B46.74办公室



112-30782.83办公室




122-30882.83办公室




132-309651.89实验室
142-208B1134.375实验室

整间出租
2-310办公室



2-311实验室
2-312实验室
152-504A160.54实验室


合计3322.985







  (三)租金: 60元/平方米/月

  (四)租期:5年

  (五)装修免租期:1个月,免租期间须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装修:各层电梯厅、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等办公区域已装修,办公室已简装,实验室为毛坯房状态,入驻企业需自行装修。

  (七)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设备服务费等其它费用按大楼统一标准另行收取。

  二、政策依据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

  三、可申请房型

  可申请办公室、实验室,原则上实验室、办公室最多可申请2间。

  四、产业扶持方向

  (一)生物制药;

  (二)高端疫苗;

  (三)高端医疗器械和诊断试剂;

  (四)干细胞、免疫细胞治疗等新型医疗技术。

  五、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未曾在深圳购买产业用地,或购买产业用地但未办理产业用房建设竣工验收的;

  (三)产业用房租赁情况,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新租:目前未租赁市科创委创新型产业用房的;

  2.换租:已租赁市科创委创新型产业用房,需要换租至生物孵化器,申请租赁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原租赁面积且承诺在租赁申请获批后一个月内办理原产业用房退租手续的;

  3.扩租:已租赁市科创委创新型产业用房,需要增加租赁面积的。

  换租和扩租不受本租赁通告第四条的产业扶持方向限制。

  (四)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入驻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园区管理相关规定。

  (六)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存在现实或者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六、受理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在线申请(初审)

  企业须统一通过“深圳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初审);

  注: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7月7日。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在线申请(初审)通过后,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提交准入资格书面材料。

  1.申请材料

  (1)入驻企业(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1);

  (2)项目简介

  (3)近三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4)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5)经市财政部门确认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出具的,并报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或辅助材料复印件(如药品或器械注册批件、临床批件、人才认定证书、承担政府项目批件、知识产权申请及授权文件、获奖证书等)

  注:以上复印件资料需盖公章

  初创企业以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2.受理机关

  (1)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评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科技评审管理中心)

  (2)联系人:范志超、吴海娟

  (3)联系电话:26031568,86155328

  (4)受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道生物孵化器大楼1-304

  咨询、受理工作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8:00

  (三)入驻企业名单报市科技创新委审定后公示;

  (四)签署正式租赁合同;

  (五)入驻企业缴纳租赁保证金及首月租金(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承租房源月租金的两倍)。

  七、招租联系方式

  (一)园区产业招租邮箱:fzc@szsoftwarepark.com

  (二)申请材料咨询电话:0755-26031568,0755-86155328

  附件:

  1、入驻企业(项目)基本信息表

  2、深圳市财政局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介机构名单(2018年)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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